繼劉鐵男之后,國家能源局窩案審理陸續接近尾聲。
去年5月23日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開以涉嫌受賄犯罪,依法對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長王駿立案偵查。
此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已經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能源局腐敗窩案爆發。
2015年8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長王駿因巨額受賄開庭審理。《中國經營報》記者從知情人士獨家獲悉,作為在電力改革領域卓有成效的王駿,實際上自1999年就職國家計委電力處處長開始,就涉嫌通過審批大權已經將尋租之手伸向了電力企業。
眾多企業或涉案,其中包括多家能源、電力央企。“那時,機關風氣不好。”有關人士透露,王駿在法庭上陳述,幾乎所有的企業都在想方設法給他們送錢。據報道,王駿出事前已到點退休,他曾向友人談及電力改革現狀,且表示遺憾。
多家企業涉案
履歷顯示,王駿自1999年起擔任國家計委電力處處長開始,直到落馬,一直負責電力、新能源等審批,因其為“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起草人”而在業界有專家之稱。
據知情人士透露,檢方稱,1999年到2012年之間,王駿先后任國家計委電力處處長、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副局長和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期間,涉嫌幫某香港上市公司審批電力項目和新能源項目,收受巨額賄賂。
該香港上市公司下轄的河南洛陽電廠、登封電廠以及甘肅酒泉風電廠,因此獲得審批。檢方稱,該公司負責人為此給了王駿40萬股香港上市公司期權。截至案發,該股權價格高達800余萬元。
此外,該案還牽涉多家知名企業。
以某央企為例,檢方稱,王駿涉嫌從該集團下轄的多家電廠審批獲得了利益。有關資料顯示,涉案企業遍及內蒙古、江蘇、江西、福建、吉林、安徽、湖南等多家電廠,王駿涉嫌從每家電廠獲得10萬到20萬元不等的好處。
傳說中的“未批先建”因為審批,也能獲得合法手續。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檢方稱,1999年重慶某公司未批先建水電廠,王駿在考察時涉嫌得到了企業30萬職工股的承諾之后,該廠得以合法。
據介紹,該水電站或將成為從重量刑王駿的情節。“不過,案發后王駿不僅主動退贓,還交代了辦案機關沒有掌握的材料。”
和王駿幾乎同時被查的還有魏鵬遠、郝衛平,三個人在國家能源局分別分管新能源、煤炭和核電,而三人的落馬均源于審批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