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收到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中節能烏魯木齊達坂城20萬千瓦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烏發改函〔2014〕416號),核準建設中節能烏魯木齊達坂城20萬千瓦風電項目,項目總投資為176,289.88萬元,總裝機規模為20萬千瓦,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烏魯木齊縣托里鄉境內的達坂城風區C區,擬占用土地面積7.4公頃,由公司全資子公司中節能風力發電(新疆)有限公司負責項目建設、運營管理。
該項目為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全資籌建風電場項目之一。
特此公告。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0月21日
證券代碼:601016 證券簡稱:節能風電 公告編號:2014-006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4〕842號)的核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17,778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2.17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8,578.26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32,855.48萬元。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9月24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2014)京會興驗字第07100009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簽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薦機構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德證券”)分別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單支行(以下統稱“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截至2014年9月24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及存儲情況如下:
募集資金專戶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金額(元)
用途
華夏銀行(60001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支行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10237000000011512
128,554,800.00
新疆烏魯木齊托里20萬千瓦風電場一期4.95萬千瓦工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單支行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110060194018010137275
200,000,000.00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興和風電場4.95萬千瓦工程
三、《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由于公司及保薦機構與兩家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簽署的協議各項條款均無實質差別,為避免重復披露,故將協議主要內容合并披露如下:
1、公司已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僅用于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中德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中德證券承諾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規定》對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中德證券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配合中德證券的調查與查詢。中德證券每半年度對公司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公司授權中德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劉萍、陳晨可以隨時到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中德證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按月(每月3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中德證券。
6、公司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公司及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中德證券,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中德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中德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同時書面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三方監管協議的效力。
8、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公司出具對賬單或向中德證券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中德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三方監管協議并注銷專戶或公司在中德證券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三方監管協議并注銷專戶。
9、中德證券發現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未按約定履行三方監管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三方監管協議自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中德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11、如果三方監管協議任何一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
12、三方監管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在爭議各方之間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爭議各方應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其提交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特此公告。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0月21日
證券代碼:601016 證券簡稱:節能風電 公告編號:2014-007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簡稱:節能風電 股票代碼:601016 )于2014年10月17日、10月20日連續兩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經公司自查,向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發函問詢,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7日、10月20日連續兩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規則》(2013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經本公司董事會、管理層自查并向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發函問詢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任何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影響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并承諾至少未來3個月內不會策劃上述重大事項。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不存在影響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的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沒有任何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本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相關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中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