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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招標文件

2015-07-21 瀏覽數:212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招標文件

總說明

1. 本招標文件由以下章節組成

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二章 投標須知

第三章 A合同格式

第四章 B合同條件

第五章 技術文件

第六章 投標報價書及附表

上述章節和本序以及對本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產生的書面通知、會議記錄及補充通知均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

2. 投標人應當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投標人應認真審閱全面理解本招標文件中所有的需知、條件、格式、條款、規范和圖紙等。如果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能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書將被否決。

3. 凡獲得本招標文件者,無論其投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

第一章 招 標 公 告

招 標 公 告

招標代理編號:

1.項目名稱: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

2.招標范圍: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技術方案編制、系統集成部分設計、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電源部分設計、裝修設計、消防設計、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設計、標書編制、施工圖和竣工圖設計、技術聯絡會及現場服務。

3.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4.投標人資質要求:

4.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4.2 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足夠的營運資金承擔本項目服務。

4.3投標人應通過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4近三年來,投標人有豐富的與本項目性質、規模相當的服務業績(附業績證明材料)。

4.5專項資質證書在招標及合同執行階段處于有效期內。

4.6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進度、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4.7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8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信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記錄。無合同糾紛、訴訟記錄,在其它類似服務項目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9未有國家、行業、集團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記錄。

4.10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方式。

4.11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時投標。

4.12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13投標人應滿足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要求,并且不屬于中國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所界定的具有腐敗、欺詐行為的不合格的投標人。

4.14不得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資格、資質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不接受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等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4.15專項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乙級(電力行業)及以上資質,并具有電力行業運行控制中心或調控中心等類似工程的設計業績。

5.聯系方式:

招標人: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

地 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舜華路2000號舜泰廣場11號樓南樓11層

聯系人:牛其祥

電 話:0531-68625906 

6.投標文件的遞交、開標: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5年8月 11日14:00,遞交地點:濟南市歷下區舜華路2000號舜泰廣場11號樓南樓11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第二章 投標須知

投標須知前附表

本表關于招標的具體資料是對投標人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表為準。

項號

條款主題

編 列 內 容

1

招標人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 

2

項目名稱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

3

建設地點

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臨沂市、威海市、煙臺市、濰坊市、東營市

4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5

招標范圍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技術方案編制、系統集成部分設計、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電源部分設計、裝修設計、消防設計、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設計、標書編制、施工圖與竣工圖設計、技術聯絡會及現場服務

6

設計工期

合同約定為準。

7

投標人資質要求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

8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

踏勘現場及要求

業主現場聯系人:

姓名:楊濱 電話:18954675155 

各投標人自行進行現場踏勘時,請自備車輛、生活用品和藥物(如需)等,食宿自理。

10

投標有效期

投標截止時間起30天

11

投標保證金形式、金額

12

近年財務狀況表

近三年

1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

近五年

14

簽字或蓋章要求

投標文件中有單位落款名稱的地方應加蓋本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15

投標文件份數

1份正本,3份副本,電子文檔1份(文檔為Word格式,有關報價計算與統計的表格規定使用Excel電子表格(并有計算公式),圖紙為CAD格式,電子文件應與書面文件內容一致,并可編輯),電子文檔必須u盤存放。

16

投標文件的封套

招標編號:

服務(標段)名稱;

年 月 日 時 分(北京時間)開標,此時間以前不得開封。

投標單位全稱和地址。

17

投標截止時間

2015年8月11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18

開標地點及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舜華路2000號舜泰廣場11號樓南樓11層

19

履約擔保

履約擔保的金額:簽約合同價的10%

履約擔保形式:銀行履約擔保

20

投標函

投標函正本連同法人授權委托書一起裝入一個單獨密封的信封內,用于開標唱標。此外,投標函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副本應相應裝訂在投標文件中。

21

評標方法

綜合評標法,商務10%、技術50%、價格40%

22

其他

請投標人對合同中有關支付條款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比例、支付條件、付款方式等),較招標文件中要求的有更優惠的條件時,請在投標文件中給予特別說明,招標人在評標中會綜合考慮。 

1 總則

1.1 項目概況

1.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施工進行招標。

1.1.2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 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 本標段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 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和質量要求

1.3.1 本次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本標段的計劃工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資質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4)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5)與本標段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標段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標段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被責令停業的;

(9)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列入招標人投標黑名單的);

(10)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5 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所有費用自理。

1.6 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 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 踏勘現場

1.9.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1.9.2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

1.9.3 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 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僅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2.招標文件

2.1 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二章 投標須知

第三章 A合同格式

第四章 B合同條件

第五章 技術部分

第六章 投標報價書及附表

根據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以便補齊。

2.2.2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投標截止日期16天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澄清要求。無論是招標人根據需要主動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據投標人的要求對招標文件做出有必要的澄清,招標代理機構都將于投標截止日期15天前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時將書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標人發送。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

2.2.3 投標人在收到該澄清文件后應于1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該答復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將在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中予以明確。

2.3.2 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在1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

3.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 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3)投標保證金;

(4)已標價報價單;

(5)設計方案;

(6)項目管理機構;

(7)資格審查資料;

(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標報價

3.2.1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

3.2.2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總報價,應同時修改分項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關要求。

3.3 投標有效期

3.3.1 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 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3.4 投標保證金

3.4.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 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4.3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

3.5 資格審查資料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資質證書副本等材料的復印件。

3.5.2 “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6投標文件的編制

3.6.1 投標文件應按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

3.6.2 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工期、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6.3 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6.4 投標文件正本,副本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3.6.5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和頁碼。

4.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投標文件的正本、副本和電子版分別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標記“正本”、“副本”和“電子版”,然后再統包在一個密封袋內。

4.1.2 投標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字樣,封套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項或第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2.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3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4.3.2 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6.3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

4.3.3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 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 開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6 評標

6.1 評標委員會

6.1.1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6.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招標人或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6.2 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6.3 評標

6.3.1評標內容的保密

6.3.1.1公開開標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標單位合同為止,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的所有資料,有關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應向投標人或與評標無關的其它人泄漏。 

6.3.2.2 在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投標人對招標人和評標機構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導致取消其投標資格。

6.3.2投標文件的澄清及算術錯誤的改正

6.3.2.1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機構可以個別地要求投標人澄清其投標文件。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復,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但不允許更改投標報價、招標文件規定和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6.3.3算術錯誤的改正

6.3.3.1 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將檢查其報價是否有算術錯誤。改正錯誤的原則為:

(1)報價清單中總價項目的單價乘其數量的乘積與該項目的合價不吻合時, 應以合價為準, 改正單價。但經評標委員會共同核對后認為合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時, 則應以單價為準, 改正合價。

(2)清單中單價承包項目的單價乘其量的乘積與該項目的合價不吻合時, 應以單價為準, 改正合價。但經招標人與投標人共同核對后認為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時, 則應以合價為準, 改正單價。

(3)若投標報價匯總表中的金額與相應的各分組清單中的合計金額不吻合時, 應以修正算術錯誤后的各分組清單中的合計金額為準, 改正投標報價匯總表中相應部分的金額和投標總報價。

(4)投標文件清單中的單價承包項目中的數量與招標文件清單中的單價承包項目中數量不一致時,以招標文件清單為準。

6.3.3.2 招標人將按上述改正錯誤的原則,并經評標委員會許可后改正報價中的算術錯誤,同時將改正后的結果書面通知投標人;若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招標人將拒絕評價其投標文件,并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6.3.4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6.3.4.1 在詳細評標前,評標委員會將首先進行投標文件的符合性檢查以審定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在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

6.3.4.2 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標文件提出的《合同條件》和其它要求,無重大偏離或保留。重大偏離或保留系指下列情況之一:

(1)對投標的招標范圍和工作內容有實質性的偏離;

(2)對服務質量或使用性能產生不利影響;

(3)對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實質性的修改;

(4)糾正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投標競爭產生不公正的影響;

(5)其它未實質性響應標書的情況。

6.3.5如果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招標人將予以拒絕,并且不允許通過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具有響應性的投標。

6.3.6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2)投標保證金金額、有效期、格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3)未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簽署或未加蓋印鑒;或未經授權代理人簽署或未加蓋印鑒;或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的;

(4)投標書或資格證明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

(5)投標文件載明的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必須遵守的期限; 

(6)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7)對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實質性修改;

(8)其它未能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因素;

(9)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10)投標單位不接受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的;

(1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12)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

(13)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14)與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有利害關系;

(15)投標人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16)擾亂招標活動秩序的;

(17)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構成廢標要件的其它情形。

6.3.7投標文件的評價與比較

6.3.7.1 招標人僅對按規定評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6.3.7.2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具體分值權重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1)商務評審(主要但不限于):企業實力、信譽、資質等、業績及獲獎情況、財務狀況、對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響應程度等方面進行審查方面進行綜合評審分析,并給予評分。

(2)技術評審(主要但不限于):機構、人員素質及設備、勘測設計方案評價等方面評審投標人承擔本項目在技術上的綜合能力,并給予評分。

(3)價格評審(主要但不限于):投標總價、各階段報價的合理性、報價構成與其組織措施的符合性分析,并給予評分。

6.3.7.3 招標人在選擇中標人時,除了考慮按規定進行綜合評審外,還將詳細評審投標人:

(1)方案在技術上的可行性和布置的可行性與合理性;

(2)配備的設備的數量和質量能否保證順利施工;

(3)配備的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施工經驗和素質;

(4)配備專業的滿足現場需要的設計代表;

6.3.7.4 招標人有權接受或拒絕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偏離、保留和替代方案。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在開標后提出的優惠。

6.3.7.5評標中不考慮《合同條件》中有關價格調整規定對合同價格的影響。

7 合同授予

7.1 中標通知

7.1.1在本章第3.3 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確定中標人并將結果告知招標代理機構后,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7.1.2招標人不保證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中標,也沒有義務對未中標的投標人作任何解釋和說明。

7.2 履約擔保

7.2.1在簽訂合同后14日內,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三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

7.2.2 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2.1 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3 簽訂合同

7.3.1中標單位按中標通知書中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前往與建設單位進行簽定合同,并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交由在縣(市)以上國有商業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作為履約保證,投標人應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履約保函格式。

7.3.2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8 重新招標

8.1 重新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家的;

(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投標的。

9 紀律和監督

9.1 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9.2 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9.3 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9.4 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9.5 投訴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10其它及招標人有關聲明

10.1其它

投標人按招標人指定的標書發售地點、時間購買招標文件,此文件只限投標人購買。每個投標人限購一份。招標文件版權屬招標人。

10.2招標人聲明

10.2.1在確定中標人之前,作為資格后審的一部分,招標人有權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實地考察。

10.2.2中標人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投標文件中所報的項目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否則,招標人有權中止合同,中標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1.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無】

第三章 A合同格式

一、合同協議書

委托人: 

服務人: 

鑒于委托人擬建設(合同標段名稱),并通過中標通知接受了服務人為本工程服務所作的投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 工程承包范圍

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3.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承包方式。

4. 設計工期

2015年 月 日前 技術方案編制

2015年 月 日前 標書編制

2015年 月 日前 施工圖

(設計工作包括以上內容,但不限于此)

具體開工日期以委托人書面通知為準,設計工期總日歷天數不變,竣工日期依次提前或順延。

5. 合同價款

本工程服務費為¥ (大寫: ),委托人向服務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服務人支付報酬。

6. 合同文件的組成

6.1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合同書(包括協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及補充協議);

(2)補充通知、澄清答疑函及合同談判會議紀要;

(3)中標通知書;

(4)專用條件;

(5)標準條件;

(6)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

(8)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以上合同組成文件形成一個整體,互為補充和解釋。其內容若有歧義或不一致,以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同一順序的則以時間在后的為準。某一合同組成文件本身存在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時,雙方應從合同目的實現的角度協商解決。經協商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按合同條件的規定提請爭議解決。

6.2 雙方有關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 合同語言

合同文件應使用漢語書寫、解釋和說明。

8. 設計質量要求

本項目設計質量要求為:在保證風電場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突出體現經濟性、合理性和先進性。要采用國際上成熟先進的設計思路和設計手段,對本工程通過優化施工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場內設備按“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則設計。

9. 服務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業務。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清單中或招標書要求中并未列入但確實是本工程服務范圍內應該有的或招標書要求的,并且是滿足本工程對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均由服務人負責完成,且不增加服務費用。

10. 合同生效

10.1 合同訂立地點:**省**市

10.2 本合同自2015年 月 日期生效。

10.3 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務范圍內事務全部完成,并能過委托人確認后。

10.4 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副本十份,發包人執八份,承包人執二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欄:

(本頁為簽字頁)

委托單位:(蓋章) 服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字日期:2015年 月 日 簽字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1

設計價格清單
附件2

設計文件及資料交付進度表
附件3

銀行開立的不可撤銷的履約保函樣本

致:×××××××××××× 

×××××××××××××××××(法定地址)

本保函作為貴方與(服務人名稱)(以下簡稱服務人)于 年 月 日就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下提供 (貨物名稱) (以下簡稱貨物)簽訂的 (合同號) 號合同(“合同”)的履約保函。

(出具保函銀行名稱)(以下簡稱本銀行)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具結保證本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無追索地向貴方以(貨幣名稱)支付總額不超過 (貨幣數量) ,即相當于合同價格的10%,并以此約定如下:

1、只要貴方確定服務人未能忠實地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文件的規定或雙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補充和變動,包括更換和/或修補貴方認為有缺陷的貨物(以下簡稱違約),無論服務人有任何反對,本行將憑貴方關于服務人違約說明的書面通知,立即按貴方提出的累計總額不超過上述金額的款項和按貴方通知規定的方式付給貴方。

2、本保函項下的任何支付應為免稅和凈值。對于現有或將來的稅收、關稅、收費、費用扣減或預提稅款,不論這些款項是何種性質和由誰征收,都不應從本保函項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條款構成本銀行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直接責任。對即將履行的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貴方在時間上的寬限、或由貴方采取的如果沒有本款可能免除本銀行責任的任何其它行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項下的責任。

4、本履約保函的有效期至簽訂最終驗收證書后一個月,但前提條件是該項目索賠(如有)已獲得貴方認可的有效解決。

謹啟。

出具保函銀行名稱:(公章)

銀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廉潔從業協議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紀委、監察部、國資委聯合發布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和《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招標監督暫行管理辦法》等規定,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遵守廉潔從業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委托人承諾:

一、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和維護權利,杜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遵守企業廉潔自律規定,秉公辦事,不損害服務人利益,不發生利用職務之便索要和接受錢物等違紀行為。

三、遵守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合同的各種宴請、娛樂活動和報銷各種費用。

服務人承諾:

一、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和維護權利,不發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按照承諾的施工組織、材料選用、進度計劃、設計標準等完成合同規定項目。在合同履行期間不發生有違公平交易規則的行為,不向委托人領導、工作人員和監理人員饋贈禮品、禮物、禮金、各種有價證券和宴請。

三、在合同履行期間禁止組織委托人領導、工作人員參加在文化、娛樂和體育場所的娛樂和體育健身活動,不得為委托人領導、工作人員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若委托人領導、工作人員提出索要錢、物等無禮要求時,應當堅決回絕并有義務向委托人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如實舉報。

四、堅持文明生產、文明施工。合同執行期與委托人主管人員意見有沖突時,采取合理合法途徑協商解決,不得采取任何有商業賄賂傾向的方式。

違約責任:

雙方應自覺遵守協議條款,有權監督對方認真履行義務和正當行使權利。委托人領導、工作人員違反協議,經服務人舉報并調查屬實的,按照委托人干部管理規定和適用紀律條款處理。服務人領導、工作人員違反協議,經調查屬實的,服務人不得參加委托人其它項目的投標。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二、廉政合同

根據國家和黨對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服務人全稱)(以下簡稱“服務人”),特訂立本合同。

1.委托人、服務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項目名稱”的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計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服務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服務人報銷任何應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服務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委托人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服務人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服務人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6)委托人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

3.服務人義務

(1)服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服務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委托人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服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服務人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4)服務人不得為委托人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拱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4.違約責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2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服務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服務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3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組織處理;給委托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委托人建議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給予服務人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

5.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執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約請服務人或服務人上級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規定范圍內的裁定意見。

6.本合同作為“項目名稱全稱”協議書的附件,與工程服務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立即生效。

7.本合同有效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務范圍內事務全部完成,并能過委托人確認后止。

8.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副本十份,發包人執八份,承包人執二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蓋章) 服務人: (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三、安全生產合同

委托方:

服務方(設計方):

企業性質及資質等級:

按照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規定》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簽定安全合同。

合 同 正 文

委托方、服務方須知:

1. 招用承包方時,必須由委托方的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承包方,嚴禁錄用。

2. 服務方的全部手續審查合格,并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

3. 服務方的安全方面,必須接受委托方安監部門的安全管理監督和指導。

4. 服務方的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的安全作業負全部責任。

5. 委托方的安監部門,應組織承包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

6. 服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現場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委托方安監部門應對其進行監督。

7. 委托方對服務方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管理混亂,不服從管理的服務方,有權終止合同,限期退出現場。

委托方安全責任:

1. 委托方對設計方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組織措施進行審查,并把設計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委托方統一的安全生產管理中。

2. 委托方有權對設計方的安全生產措施進行檢查,如發現設計方沒有按安全生產措施及《安規》的要求進行作業,委托方有權終止設計方的施工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設計方承擔。

3. 委托方有義務提供和解釋有關電力安全管理規程和本單位文明施工規定,監督服務方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試,考試合格方可準許進入現場。

4. 委托方對現場實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現場不安全現象,委托方可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后不安全現象仍然存在,委托方有權中止作業,并組織設計方進行安全學習和整頓,合格后方能繼續。

5. 委托方有義務為設計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費,并配合設計方做好安全工作。

6.設計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委托方有義務協助設計方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

7. 設計方提出安全措施的不足之處,委托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完善。

8. 每個工作面開展前,委托方有義務告知相關建設施工情況及安全措施設置情況。

9. 委托方有義務督促檢查設計方工作,及時提出習慣性違章、不安全現象,并落實整改。

10. 委托方有義務在所有施工區域、通道、吊物孔及帶電設備設置警示牌。

11. 委托方有義務為設計方提供保證安全作業基本條件,如場地。

12. 委托方對設計方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條件進行審查,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①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等。

②現場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素質應符合工程要求。

③滿足安全作業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④具有兩級機構的服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超過3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設兼職安全員。

13. 委托方在開工前對服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4.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在施工中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委托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服務方制定安全措施,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并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設監護人。

15. 遇有不同單位空間交叉作業或工序間有交叉配合作業的情況,委托方應協調有關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分工落實。

16. 設計方在投運的機組、設備工作時,委托方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票。

17. 審查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18. 合同中規定由委托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它事宜。

服務方(設計方)安全責任:

1. 設計方享有《安全生產法》所賦予的相應權利,并享有要求委托方提供安全措施費用的權利。

2. 服務方必須接受委托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所負責的工作安全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安全建設的不安全情況須立即報告委托方安監部門。

3. 服務方在現場作業前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報委托方安監部門和監理審查、備案,批準后貫徹執行。

4. 設計方在現場期間,必須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施工安全責任書》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建立完善的安全組織機構,有明確的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報委托方備案。

5. 現場作業前,必須自上而下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均應掌握工作特點及安全技術措施。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不超過檢驗合格使用周期。

6. 設計方在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委托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的有關規定。現場作業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7. 服務方外雇臨時工時,應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發放施工中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并對其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負責。

8. 設計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應加強安全管理,制定完整的施工安全措施,配備必要的安全繩、安全帽、絕緣鞋、安全標志、安全圍欄等勞動保護用品,健全完善人身、設備安全保護措施。

9. 設計方有權要求委托方及時配合設計方做好其他工作面安全措施,協調交叉作業面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造成延誤工期。 

10.設計方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和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定期進行檢驗。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操作時不得違反有關的技術要求和安全規定,有效證件需提交安監室審查并登記備案;

11. 設計方工作人員在現場作業時,現場要有一定的安全保護措施,把作業區和生產區進行分離,工具材料要擺放有序,工作人員要戴安全帽,著裝按照附錄一中要求執行。

12. 設計方在現場作業期間,必須服從委托方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指導,遵守電廠的各種規章制度,委托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等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委托方安全機構匯報。

13. 服務方的負責人對委托方的安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否則,委托方安監部門有權令其停工整改或取消其承包資格。

14. 設計方在現場作業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并且有相應的材質證明。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使用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管理。

15. 單項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制定出嚴格的、詳細的、切合實際的安全技術措施,經委托方審查合格后作為安全合同條款的附件。

16. 交叉作業時,設計方必須保護他人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操作前要相互通知到位,需在運行設備上工作,必須請示委托方同意后按操作規定執行。

17. 設計方在建設過程中需用電、用水必須向委托方提出申請,同意后方能使用,不能擅自拉接。

18. 設計方在工程結束前,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委托方三級驗收合格后方可投運。

19. 設計方在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同時向委托方提供有效的檢驗證明。設計方的現場作業人員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負責。

20. 設計方在施工中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

21.設計方在施工中必須接受委托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或危及建設施工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處理,并會同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22. 設計方在投運電力生產設備需要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負責人的同意,不得擴大工作范圍和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安全合同考核

對服務方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辦法,委托方予留合同總價5%作為安全保證金,服務方在現場發生死亡事故時,安全保證金全部扣除,發生重傷事故時扣安全保證金50%,發生設備事故時,扣安全保證金30%。

服務方在現場作業前應向委托方安監部門每人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證金。服務方有關人員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違反電業有關規程規定,按委托方安全生產獎罰規定給以經濟處罰。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委托方負安全責任

1. 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未簽定安全合同書,經有關領導或部門負責人隨意批準施工的。

2. 未對服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服務方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不細,存在漏洞等,現場安全措施屬于委托方負責布置的不當。

3. 因服務方責任造成委托方設備、電網事故由委托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無論任何原因均對服務方進行考核。委托方可根據合同對服務方進行處罰,由服務方賠償經濟損失。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事故者,由設計方(服務方)負責安全責任。

(1)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或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隨意更換,冒名頂替經委托方資質審查過的施工人員。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不合格的勞動保護。

(5)擅自拆除或損害安全防護設施。

4. 處罰按照附錄一《發包工程安全保證金管理辦法及違章處罰細則》中規定執行。

委托方(章): 設計方(章): 

委托方安監部門: 設計方負責人:

委托方安監負責人:
附錄一

發包工程安全保證金管理辦法及違章處罰細則

為加強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杜絕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等不安全情況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保證金管理辦法:

1、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托方預留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2、設計方現場作業中如發生事故或違章行為,委托方根據規定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安全保證金不足時,從設計方合同款中扣除。

3、工作結束后,結余安全保證金應如數退還設計方。

二、不安全情況、違章處罰細則:

1、設計方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因設計方過失造成委托方、第三方傷害事故者,除按合同執行外,還應對設計方處以2 - 5萬元罰款;

2、設計方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或因設計方過失造成委托方主設備停運者,除按合同執行外,還應對設計方處以1- 2萬元罰款;

3、違章分為甲類違章、乙類違章、丙類違章三種:發生甲類違章罰款1000--5000元;乙類違章罰款200--500元;丙類違章罰款100--200元,對拒不整改或第二次重復發生者處以加倍罰款,并令設計方停工學習整頓。

甲類違章:

(1)無證駕駛機動車。

(2)酒后上班、駕車。

(3)無票或尚未辦好工作票私自作業。

(4)高處作業不按規定系安全帶或將安全帶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在高空無安全防護的橫梁上走動或跨越。

(6)高空作業無防止工具、材料墜落措施或高空落物。

(7)在明火禁區內動火,未辦理動火工作票。

(8)上下交叉作業,未做好隔離措施。

乙類違章:

(1)高處作業上、下投擲傳遞工具、材料。

(2)進入檢修、安裝現場及可能有高空落物的場所不戴安全帽。

(3)在起吊物下逗留或通過。

(4)需要在起吊物下工作,不采取防止重物墜落的可靠措施。

(5)乘坐禁止載人的升降機械。

(6)不經允許亂動設備。

(7)未做好防轉措施就在轉動設備部件上或轉動設備內部工作。

(8)擅自變動現場安全設備或安全措施。

(9)使用電鉆、砂輪、電鉻鐵等手持電氣工具無防漏電措施。

(10)使用不合格的腳手板,或隨意用木桶、木箱、腐木、裂竹等易折材料搭腳手架,把腳手架搭在不牢固的現場結構、欄桿或管道上。

(11)違反工作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

(12)不按規定使用氧氣、乙炔氣進行工作。

(13)在容器內、煙道內或井下工作,不設監護人或監護人脫崗。

(14)因檢修拆下設備,地面留有孔洞,不設遮欄,不加蓋板,夜間無警示燈。

(15)使用電焊機、無齒鋸等移動式電氣工具外殼不接好地線。

(16)未辦理申請手續,私拉亂接電源或拉接電源不符合規定。

(17)隨意亂倒廢液等有害物品,留下火患或污染環境。

丙類違章:

(1) 戴安全帽不規范,不系好帶子,使用損壞的安全帽,或戲耍他人頭上的安全帽。

(2) 未按規定著裝,過肩長發、穿背心、短袖、裙子、短褲、高跟鞋、露趾或露跟涼鞋或穿長衣、圍圍巾。

(3) 坐在建筑物、腳手架的欄桿上、邊緣上,在升壓站帶電間隔下嬉戲、打鬧。

(4) 揭開孔洞、坑道的地溝蓋板,因工作需要拆下部分欄桿,工作告一段落后不及時恢復。

(5) 無插頭的導線直接塞在插座孔或繞在刀閘上送電。

(6) 電源箱無門、電源盒無蓋,或拆下接線盒蓋,取下刀閘殼不恢復。

(7) 使用梯子,不做防滑、防倒、防張開措施或使用嚴重開裂缺檔等明顯損壞的梯子。

(8) 在使用電氣工具中,因故離開現場或暫停工作及遇臨時停電,不及時切斷電源。

(9) 隨意用220伏電源接行燈。

(10)在金屬容器內或特別潮濕的地方工作,用24伏及以上電源做照明。

(11)在工具廚(箱)內存放汽油。

(12)隨便進入警戒區,隨意跨越安全遮欄或挪動安全遮欄。

(13)未經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就上崗,特殊工種無證上崗。

(14)亂用消防設施或消防器材。

發現本規定未列舉的其他不安全情況,公司安監部門有權認定違章類別。

第四章 B合同條件

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義

編制合同文本中以下的用詞及詞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合同:指本合同條件、中標通知書、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通知書或協議書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2 委托人: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1.3 服務人:具有承包主體設計資格并被委托人接受的當事人;

1.4 投標書:指服務人為工程向委托人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并為中標通知書所能接受的,為工程而作的含有報價的建議書;

1.5 中標通知書:指委托人正式接受服務人投標的通知函;

1.6 本工程: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

1.7 合同價款:指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設計方為完成工程設計及有關工作應付的總金額。

1.8 不可抗力:不能預見、無法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觀強制力量。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合同文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書及其附件(含雙方協商同意的補充及修改文件等);

2.2 合同條件;

2.3 中標通知書;

2.4 招標文件;

2.5 投標書;

2.6 委托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術資料;

2.7 合同附件。

第三條 合同適用的法律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合同條件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第四條 標準及規范

技術方案編制、系統集成部分設計、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電源部分設計、裝修設計、消防設計、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設計、標書編制、施工圖與竣工圖設計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標準、規范,技術條例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造價。

第五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

合同文件應使用漢語書寫、解釋和說明。

第六條 工作范圍及其內容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技術方案編制、系統集成部分設計、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電源部分設計、裝修設計、消防設計、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設計、標書編制、施工圖與竣工圖設計、技術聯絡會及現場服務

第七條 設計質量要求

本項目設計質量要求為:在保證風電場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突出體現經濟性、合理性和先進性。要采用國際上成熟先進的設計思路和設計手段,對本工程通過優化施工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場內設備按“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則設計。

第八條 設計工期

2015年 月 日前 技術方案編制

2015年 月 日前 標書編制

2015年 月 日前 施工圖

(設計工作包括以上內容,但不限于此)

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設計工期總日歷天數不變,竣工日期依次提前或順延。

第九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9.1 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合同價款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預付款,占合同總價的10%,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第二部分為設計費用,占合同總報價的80%,由發包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度支付;第三部分為質量保證費用,占合同總報價10%,在質保期滿后支付。 9.2 第一部分合同款預付及支付時間為

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 

9.3第二部分合同款預付及支付時間

按工程進度同步支付

9.3 第三部分合同款

通過驗收之日起滿一年支付。

第十條 設計人員

10.1 未經委托人的事先同意,服務人不得撤換其委任的項目設總及主設人員。服務人必須按合同要求在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下,任命和派駐參與現場服務的現場代表及其他主要工作人員,并不得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人員更換。如委托人認為設總、主設人員、現場代表或其他參與設計和服務的人員不稱職,委托人有權要求進行更換相應的工作人員。

10.2 項目設總應指導設計文件的編寫和合同的實施。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項目設總應接收(以服務人名義)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準、證明、決定和其它通信。在現場服務期間,每當服務人現場代表不在現場時,應任命一個合適的替代人并相應地通知委托人。

第十一條 委托人責任

11.1 尊重服務人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權力。

11.2 按合同規定向服務人支付合同價款。

11.3 委托人聘請設計監理時,明確設計監理方代行的責任、義務、權利和工作范圍。除非在設計合同中規定外,設計監理方無權變更或免除服務人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十二條 服務人責任

12.1 按照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技術條例進行工程設計工作,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造價。

12.2 按約定的文件項目、時間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相應內容的預可研、可研及勘測設計文件,并對委托范圍內的預可研、可研及勘測設計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12.3 按照合同的規定和投標書中有關質量方面的承諾,進行設計的組織和具體實施,保證設計質量。
12.4 按發包方的要求,編制設計進度計劃。

12.5 根據經審批的工程設計文件,在發包方進行設備招標時,設計方應按發包方的要求編寫滿足設備招標要求的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并按發包方的要求參與相應的評標和合同談判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12.6 按行業規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工作。

12.7 依據合同,接受發包方聘請的設計監理方的監理。設計監理的任何建議、檢查、確認、同意、批準或類似行為不應免除設計方的責任。

12.8 在未獲得發包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得分包工程設計工作的任何部分。

12.9 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發包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12.10 設計方應承擔其參加設計聯絡會的工作人員的其他各項費用(國外費用除外)。

12.11 對發包方外委項目的技術總體協調,參與與本工程有關的調研和資料收集工作。

12.12 提供設備材料采購的技術文件、參與技術談判等工作。

12.13 設計方必須承諾,在任何時候,當發包方提出需要各階段的各種設計輸入資料(包括調查研究成果、專題研究成果、考察成果、設計成果等),而且該資料是或者通過合理推理應該是利用發包方支付費用進行工作而獲得的,設計方必須在7天(提出要求之日和設計方具有提供該資料能力之日的后者開始計算)之內無償提供,當涉及設計方的商業秘密時,按照第十八條處理。

12.15 設計方提交的設計成果在提交前必須取得內部會審意見后;經發包方審核同意的方案或成果設計方不得進行更改。

12.16 設計方在設計過程中所需的外圍資料及工具由設計方自行解決,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12.17 設計方在投標中提交的主設人員不允許更換,否則視為設計方違約。

第十三條 設計文件的審查和確認 13.1 審查 13.1.1設計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呈交符合各設計階段內容、深度和要求的圖紙文件供審查之用,委托人負責審查的安排,設計方應積極予以配合,審查費用(承包方自身發生費用除外)由委托人負責。 13.1.2 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后,參加由委托人組織的有關審查。根據審查結論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若審定的設計原則有重大變更而重做或修改設計時,雙方需補充或另簽合同。

13.2 確認

13.2.1 委托人組織并對施工用設計圖紙進行確認或施工圖會審工作。

13.2.2 委托人就設計方的設計工作的任何建議、審查、確認和同意、批準或類似行為(包括未曾表示不同意)均不能解除設計方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四條 設計文件的交付

14.1承包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發包方提供勘測設計文件紙質文件。

技術方案文件: 10份 施工圖設計文件: 20份

竣工圖設計文件: 20 份 

設備材料清冊: 20 份 

設計概算文件: 10 份

14.2 服務人在提供紙質文件的同時應同時提供相應的電子文件(光盤)5份,提供的電子文件應滿足以下條件:

(1)所有的文字性文件(包括表格)對應的電子文件必須是可讀寫格式;

(2)所有圖紙對應的電子文件至少要滿足委托人進行打印和計算機屏幕顯示的要求;

(3)電子文件應采用與圖紙文件編號一一對應的文件命名格式,并具有易讀性;

(4)所有的估、概(預)算,不論采用何種軟件編制,應同時提供編制軟件所采用的數據格式的電子文件和Excel格式文件;

(5)每次提供的電子文件應附相應的目錄,目錄中應包含圖紙或文件名稱、編號、電子文件名稱等信息。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15.1 委托人可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或國家、行業的相關法規、規程、標準等變化,在工程建設和合同質保期內提出設計變更要求,服務人應按此要求進行相應的設計變更工作;

15.2 因服務人原因造成設計變更,如造成委托人受損,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處理;

15.3 所有的設計變更必須經委托人或委托人代表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六條 現場服務要求

16.1 服務人應保證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技術方案通過電網相關部門及上級公司評審并取得審查意見;

16.2 設計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 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根據工程情況派駐現場設計代表, 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設備安裝和調試階段派駐現場的設計方服務人員人月數應由發包方、設計方雙方協商確定;

16.3 在設計人員進入現場進行配合施工時,委托人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通訊,交通、生活條件便利,費用由服務人負責。

第十七條 分包與轉讓

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服務人不得分包和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保密

在招投標、合同簽訂及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文件及圖紙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委托人、服務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自然災害;

1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服務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服務人須向委托人通報受損情況,并提出可能順延的設計工期。順延工期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各自承擔;

19.4 服務人因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服務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20.1 委托人和服務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

20.2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約定的違約責任;

20.3 變更或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合同第二十三條約定處理;

2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委托人與服務人協商—致,可解除合同;

20.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21.1 委托人或服務人違反合同規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1.2 因設計質量問題引起返工等造成損失的,由服務人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21.3 如由于服務人設計錯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服務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為實際損失的100%。累計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1.4 由于服務人自身的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條件第8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項文件每延誤一天,減收該項文件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21.5 委托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包括15天),服務人交付相應設計部分文件時間順延;

21.6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非服務人原因,委托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服務人未開展設計工作的,退還委托人已付的預付款并由委托人給予服務人適當的補償;已開始工作的,委托人應根據服務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

21.7 在設計合理使用年限25年內,出現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問題時,服務人應無償解決問題;

第二十二條 索賠

22.1 服務人可按以下規定向委托人索賠:

22.1.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2.1.2 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委托人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22.1.3 委托人在接到索賠通知后20天內給予響應,或要求服務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22.2 委托人可按以下規定向服務人索賠:

22.2.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2.2.2 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服務人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22.2.3 服務人在接到索賠通知后20天內給予響應,或要求委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服務人在2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對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第二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23.1 委托、設計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處理;

23.2 訴訟期間除與訴訟有關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服務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服務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24.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3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在結清合同費用后自行終止;

第五章 技術部分

1.概況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針對風電場單機規模小、風機數量眾多、場址分散的特點,在借鑒通遼、遼寧、云南區域風電場遠程集中監控系統建設的基礎上,計劃在山東區域開展風電場集中監控試點,實現山東區域內風電場的集中監視控制、綜合數據分析和統一運維管理,為開展區域規模化檢修維護、合理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生產管理效率提供數字化管理平臺,逐步將當前分散式、扁平化的生產管理模式轉變為區域化、集約化的精益生產管理模式,解決管理主體過多、資源配置不合理、管理效率偏低、經濟效益增長受限的問題。截至2015年7月,新能源山東分公司投產風電機組638臺,裝機容量95.185萬千瓦,分布在山東省6個地市的12個風電場。

2.設計總體要求

在保證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突出體現先進性、合理性和經濟性。要采用國際上成熟先進的設計思路和設計手段,對本項目通過優化設計方案,降低工程造價。

3.主要設計內容

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主要包括:

3.1項目總體技術方案(應保證通過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及上級公司審批);

3.2主站及子站自動化系統集成部分(應說明控制室、電子設備間的布置位置、面積、控制系統的布置和設計;應說明自動化系統方案及設備選型等);

3.3主站及子站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包括設備間的布置位置、面積、通訊和數據網系統的布置和設計;應說明通訊及數據網系統方案及設備選型等,須能實現各風場風機及電氣設備遠控功能);

3.4 集控中心電源設計;

3.5集控中心裝修設計方案(集控中心監控機房、主控制室等房間的防雷接地設計及裝修布置等);

3.6集控中心消防部分;

3.7集控中心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

3.8風電場集控項目概算部分;

3.9主要設備材料清冊;

3.10主要設備參數一覽表;

3.11項目標書編制;

3.12施工圖、竣工圖設計;

3.11其他部分設計;

3.12技術聯絡會及現場服務。

第六章 投標書及其附件

(一) 投標文件說明

A:技術文件的構成:

1 本標工程項目的投標設計方案;

2 質量控制的管理計劃及保證措施;

3 本標工程項目投標單位概況表(見第七章表2.1)、設總和主要設計人員簡歷表(見第七章表2.2和表2.3)(如中標則投標文件中的主要設計人員必須服務于本工程,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4 本工程投標人技術裝備表及擬采用的主要計算機輔助設計軟件一覽表(見第七章表2.6);

5 技術差異表(見第七章表2.7)。

6 其它技術有關文件。

B:報價文件的構成:

1 投標報價的編制說明;

2 投標報價表(見第七章表2.9);

3 報價計算書;

4 其它報價有關文件。

C:商務文件的構成:

1 投標人承諾函(格式見第七章1.4);

2 投標書(格式見第七章1.1)及投標書綜合說明;

3 投標人的資格證明文件材料:投標人的有效營業執照、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有效的企業資信等級證書及財務資信等級證書,并向招標人提交《投標人資格聲明函》(格式見第七章1.3);

4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文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第七章1.2);

6 投標人通過ISO保證體系的認證文件;

7 投標人近十年獲得的省部級及以上的榮譽稱號證明文件材料;

8 投標人近十年已設計類似工程項目的榮譽稱號及其證明文件材料;

9 投標人在近五年完成的電力行業運行控制中心或調控中心等類似工程的設計業績及合同履行情況(見第七章表2.4)和正在設計的類似工程項目情況(見第七章表2.5);

10 投標人的財務狀況,包括近三年經社會或政府審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和銀行提供的有效信譽證書;

11 投標人目前和近三年有無涉及經濟訴訟,請提供律師事務所或投標人法律顧問出具的相應的文件材料;

12 業主對投標人的評價(含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及與業主配合等方面的回訪記錄);

13 商務、合同條款差異表(見第七章表2.7);

14 其它商務有關文件。

(二)投標文件編制要求

1、投標書

投標書應按招標文件要求使用中文編寫,計量單位采用國際單位制,應設置目錄和頁碼。

2、投標技術文件

2.1投標人應按照本招標文件中指導思想和原則,參照本項目工程概況、招標文件提供的相關資料和本節規定的范圍和假設條件,提出本次設計的經濟技術指標。

2.2 投標技術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規定的投標設計范圍

2.3 用于投標設計的假定技術(如有變動,招標人將及時通知投標人)

2.4 規定的投標設計范圍

2.4.1項目總體規劃設計方案(應保證通過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及上級公司審批);

2.4.2自動化系統集成部分(應說明控制室、電子設備間的布置位置、面積、控制系統的布置和設計;應說明自動化系統方案及設備選型等);

2.4.3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包括設備間的布置位置、面積、通訊和數據網系統的布置和設計;應說明通訊及數據網系統方案及設備選型等)

2.4.4 集控中心電源設計

2.4.5集控中心裝修設計方案(集控中心監控機房、主控制室等房間的防雷接地設計及裝修布置等);

2.4.6集控中心消防部分;

2.4.7集控中心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

2.4.8風電場集控項目概算部分;

2.4.9主要設備材料清冊。

2.4.10主要設備參數一覽表 

2.4.11其他相關部分設計

2.5 在投標設計中應充分考慮并實現以下設計思想:

在保證風電場集控項目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體現可靠性、經濟性、合理性和先進性。貫徹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采用國內及國際上成熟先進的設計思路、設計手段及設計方案,綜合比選出有利于提高電場運行可靠性、提高綜合水平,減員增效的設計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價,減少占地,降低能耗和運行管理成本,為我國的資源和環境保護事業做出貢獻。具體內容為: 

2.5.1 滿足國家環保政策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節約用地,控制各種污染物排放,珍惜有限資源。 

2.5.2 節約工程投資,做到系統、設備選型合理、高效,降低運行能耗。 

2.5.3 對風電場集控項目進行優化設計,使其各系統設計先進合理,建設周期短,根據網絡計劃安排,及時提供圖紙,滿足施工要求。 

2.5.4 工程造價合理:優化設計,控制造價,降低投資。 

2.5.5 自動化水平先進適用。 

2.5.6 項目投產后達到:運行安全、可靠、經濟,并維修方便;保證不因設計原因造成項目投產后的完善化工作和技改工作,保證不因設計原因造成非計劃停運,保證不因設計原因造成提前大修。 

2.5.7 采用最新質優價廉環保技術,達到節能要求。

3、設計費報價和設計工期計劃

3.1報價說明

本合同價款包含了投標人全過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2報價原則

3.2.1 報價表(見第七章2.9)應與投標須知、合同條件、合同協議條款、技術規范等一起使用,在編制報價時,應仔細閱讀有關內容。

3.2.2 所有報價應以人民幣表示。

3.2.3 報價表中所填入的價格,應包括人工費、材料費、裝備費、管理費、利潤、稅金(6%增值稅)以及現行政府部門收費等所有費用。

3.2.4 所有報價表中的其它費用投標人根據需要自行填寫,但必須列明所包括的內容。

3.2.5 投標人在投標中的漏報項目,視為已包含在總報價范圍內。

3.2.6 投標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企業合理的成本和利潤慎重進行報價。

3.3 設計工期計劃

投標人應滿足招標人需求進度。

4、其它投標文件及資料

4.1 資格、業績及信譽

4.2 投標人概況

4.3 擬投入主要技術力量(投標文件中的主要技術人員必須服務于本工程,不得隨意更換)

4.4. 設計組織及技術服務保障

投標人應提出為保證本工程的設計進度擬采用的設計組織及技術服務保障方法和措施。

4.5 質量管理及質量保證措施

4.5.1 質量保證體系及說明。

4.5.2 投標人針對本工程如何來貫徹ISO質量體系。

4.5.3 投標人擬采用何種措施在設計文件各階段及與設計有關的活動中確保人員穩定和質量的控制,以及為促進設計優化而采取的措施。

附表1.1 投標書

致 招標人 :

1、根據己收到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招標文件,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范等有關工程文件后,我方愿意承包上述工程的設計工作。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完成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設計等服務工作。

3、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我方將受此約束。

4、我們理解你們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報價的投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投 標 人:(蓋章) 

單位地址:
授權代理人:(簽字)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表1.2 授權委托書

招標人 :

茲委托 (姓名)職務: 為投標人(以下稱我方)的授權代理人,代表我方參與 (設計招標過程中的投標、談判及簽約等具體工作,并簽署所有有關文件材料、協議和設計合同)。

我方對上述授權代理人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除非以書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銷本授權,否則本授權委托書有效期將至評標結束,或如果我方被確定為中標單位,將持續至設計合同簽訂生效為止。無論本授權委托書撤銷或有效期屆滿,均不影響授權代理人在被授權期間所簽訂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

投 標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蓋章)

職 務:

身份證號碼: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表1.3 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招標人 :

我 (投標人)愿意對 工程設計進行投標。并在此聲明,投標文件材料中所有關于投標人資格的文件材料、證明、陳述均是真實、準確的。如果發現此類文件材料、證明、陳述與事實不符,我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聲明!

投 標 人: (全稱、蓋章)

授權代理人: (姓名、簽字) 

日 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表1.4 投標人承諾函

致: (招標人) 

我代表 (投標人全稱),在此做如下承諾: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標文件材料的一切規定和要求。

2.商務投標為固定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和本標合同有效期內,該投標價固定不變。

3.若中標,我方將按照招標文件材料的具體規定與項目法人簽訂工程設計合同,并且嚴格按工程合同規定按期提交履約保函,履行合同義務,保證質量。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未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責任和義務或發生失職行為,我方一定立即處理,采取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在整個招、投標過程中,我方若有違規行為,貴方可按招標文件材料之規定給予懲罰,我方完全接受。

投 標 人:(全稱、蓋章)

授權代理人:(姓名、簽字)

日 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表1.5 投標保證金保函(如適用)

出具日期:

致:

投標保函編號: 

本保函作為 (投標人姓名)(以下簡稱“投標人”)對 公司第 號招標為 項目提供投標保證金。

(出證行名稱)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證并約束本行、本行的繼承人和本行的受讓人,一旦收到貴公司下列任何一種書面通知,且僅以貴公司出具的下列任何一種書面通知,立即無追索地向貴公司支付總額為 的保證金。

a.我方在開標日期后至投標文件有效期屆滿前撤銷其投標,撤回投標;或

b.我方不接受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對投標價格算術錯誤更正的;或

c.我方有違法違規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或

d.我方在收到中標通知后,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與貴公司簽署合同;或

e.我方在收到中標通知后,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保函。

各方均確認本保函自開標之日起 90 個日歷日內有效,除非貴公司終止和/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貴公司與投標人一致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則本保函的有效期相應延長。

出證行名稱 

簽字 

(正式被授權代表出證行簽字人的印刷字體姓名和職務)

公章

附表1.6 投標保證金說明函 (如適用)

(此說明在以匯款方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時候需要提交)

出具日期:

致: 

招標編號: 

l、投標保證金金額(大寫) 元,以匯款方式支付。

2、在擔保期內,貴公司根據下列事實中的任何一點,即可無條件地扣留保證金,我方不得主張被扣留保證金的退回。

a.我方在開標日期后至投標文件有效期屆滿前撤銷其投標,撤回投標;或

b.我方不接受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對投標價格算術錯誤更正的;或

c.我方有違法違規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或

d.我方在收到中標通知后,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與貴公司簽署合同;或

e.我方在收到中標通知后,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保函。

3、保證金自開標之日起 90 個日歷日有效;

投標人名稱:(公章) 

授權代理人姓名、職務:(簽字) 

日期: 

附表1.7 履約保函

鑒于 (以下簡稱“設計方”)和貴方于 年 月 日(簽約日期)簽訂了 工程設計合同,承擔履行該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以及上述合同中要求設計方提交銀行出據的下述金額的保函,作為設計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本銀行同意為設計方出具此項保函。

本銀行作為該合同的擔保人,代表設計方承擔著向貴方支付人民幣金額(合同金額的5%) 萬元 (大寫)的責任。當設計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違約致使貴方造成經濟損失,貴方以書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銀行即給予支付,不挑剔、不爭辯,也不要求貴方出據證明或說明背景或理由。

本銀行放棄貴方應先向設計方要求賠償上述金額然后再向本銀行提出要求的權利。

本銀行進一步同意貴方與設計方之間的合同條件,合同項目下的內容或合同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后,本銀行承擔保函的責任也不變,有關上述變化、補充和修改也無須通知本銀行。

本保函在上述合同規定華能新能源山東分公司風電場集約化管控配套項目全部投產期限內一直有效。

銀行名稱: (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銀行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2.1 投 標 單 位 概 況 表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 戶 行

 

帳 號

 

成 立

時 間

 

注冊資金

(萬元)

 

聯 系 人

 

E-mail

 

電 話

 

傳 真

 

職工總數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高級工程師

 

工程師

 

單位行政和技術負責人

姓 名

職 務

技術職稱

年齡

專 業

 

 

 

 

 

 

 

 

 

 

 

 

 

 

 

 

 

 

 

 

 

 

 

 

 

 

 

 

 

 

 

 

 

 

 

 

 

 

 

 

 

 

 

 

 

投標人代表簽字: 

投標人概況:

(組織機構框圖及其它需補充的內容)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2 投標人項目經理(設總)簡歷表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職 務

 

職 稱

 

學 歷

 

參加工作時間

 

從事項目經理

(設總)年限

 

已完成工程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開/竣工日期

擔負的技術職責

獲獎情況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3 主要設計人員表

名稱

姓 名

年齡

職 務

職 稱

學校和專業

主要資歷、經驗及承擔過的項目

 

 

 

 

 

 

 

 

 

 

 

 

 

 

 

 

 

 

 

 

 

 

 

 

 

 

 

 

 

 

 

 

 

 

 

 

 

 

 

 

 

 

 

 

 

 

 

 

 

 

 

 

 

 

 

 

 

 

 

 

 

 

 

 

 

 

 

 

 

 

 

 

 

 

 

 

 

 

 

 

 

 

 

 

 

 

 

 

 

 

 

 

 

 

 

 

 

 

 

 

 

 

 

 

 

 

 

 

 

 

 

 

 

 

 

 

 

 

 

 

注:1.只填寫類似工程項目已完成情況;

2.投標人承諾委派的設總及主設人原則上在整個工程中間不得更換。若要更換,須書面報請招標人同意,否則招標人可按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考核,直至解除合同。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4 近五年類似業績及合同履行情況

序號

建設單位

項目名稱

及規模、類型

設計階段

設計范圍

起止日期

合同履行、

獲獎情況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5 正在編制的類似設計工程項目統計表

序號

建設單位

項目名稱

及規模、類型

設計階段

設計范圍

起止日期

合同履行

情況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6 投標人主要技術裝備

名 稱

規 格

數量

備 注

 

 

 

 

 

 

 

 

 

 

 

 

 

 

 

 

 

 

 

 

 

 

 

 

 

 

 

 

 

 

 

 

用于本工程項目的主要計算機輔助設計軟件一覽表

序號

軟件名稱

功能說明

使用業績

備 注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7 差異表

序號

招標文件內容

投標文件內容

說明

 

 

 

 

 

 

 

 

 

 

 

 

 

 

 

 

 

 

 

 

 

 

 

 

 

 

 

 

 

 

 

 

注:投標人必須填寫本表,如無差異,則在此表中填寫“無”。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8 開標一覽表

招標編號:

項目名稱

 

投標人名稱

 

投標總價(萬元)

 

投標保證金

 

投標聲明

 

注:1、開標一覽表應并按照投標須知第4.6.2的規定遞交,并同時裝訂在投標文件中。

2、若本表與投標文件其它部分在內容上有出入,以本表為準。
投標人代表簽字: 
附表2.9 投標報價表

單位:萬元人民幣

序號

項 目

 

 

總 報 價

備 注

1

總體技術方案編制

 

 

 

 

2

自動化系統集成部分設計

 

 

 

 

3

通訊及數據網部分設計

 

 

 

 

4

集控中心電源設計

 

 

 

 

5

集控中心裝修設計

 

 

 

 

6

集控中心消防部分設計

 

 

 

 

7

集控中心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部分設計

 

 

 

 

8

項目概算編制

 

 

 

 

9

項目標書編制

 

 

 

 

10

施工圖、竣工圖編制

 

 

 

 

11

技術聯絡會及現場服務費

 

 

 

 

12

其他

 

 

 

 

 

 

 

 

 

 

 

 

 

 

 

 

 

合計

 

 

 

 

 

報價依據

 

注:1、報價表中所填入的價格,應包括人工費、材料費、裝備費、管理費、利潤、稅金以及現行政府部門收費等所有費用。

2、 所有報價表中的其它費用投標人根據需要自行填寫,但必須列明所包括的內容。

3、 上表合計包含報價計算書中所有項目的分項報價。

4、 投標人在投標中的漏報項目,視為已包含在總報價范圍內。

5、 投標價格應包含6%增值稅。

投標人代表簽字: 

【延伸閱讀】

標簽:

閱讀上文 >> 大唐華銀綏寧寶鼎山風電場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公示
閱讀下文 >> 清潔能源部)大唐湖北新能源龍感湖風電項目工程風力發電機組及塔架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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