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吉丹山、對門山、茨柯山三個風電場項目位于五山鄉和巡檢司鎮,經云南林業工程造林項目咨詢服務站和彌勒市林業局組織技術人員現場調查,擬使用集體林地面積共計80.33公頃,其中:征用林地2.84公頃,臨時占用林地77.49公頃。6月23日,紅河州林業局組織有關專家對彌勒市吉丹山、對門山、茨柯山三個風電場項目擬使用林地情況進行審查,在全面討論、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專家們認為彌勒市吉丹山、對門山、茨柯山三個
風電場項目擬使用林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一致給予審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