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安全有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廣闊的海洋新藥物,重點開發抗腫瘤、抗感染、抗病毒,以及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糖尿病、老年性疾病的海洋藥物;積極探索海洋生物資源新物質和海洋生物制品新功能,推進海洋生物新技術、新產品產業化。建立海洋生物和藥物資源樣品庫,推進海洋生物產業公共服務及創新平臺建設。加強用于生產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的動植物養殖和栽育,積極推進海洋生物酶制劑、海洋生物功能材料和海洋綠色農用生物制劑等的研發與產業化,積極開發海洋保健品和功能食品。建立健全海洋生物制品研發、生產、檢測的標準體系,提升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生產裝備的研發制造能力,在有條件的城市建設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產業基地。
第三節 海洋可再生能源業
海上風電。優化開發布局,扶持與農漁業兼容發展的潮間帶風電建設,積極發展離岸風電項目,提高產業集中度,有序推進海上風電基地建設。加強海上風電輸電規劃,完善配套基礎設施,提高氣象保障能力,加強電網并網技術研究。
海洋能。加強海洋能資源勘查,科學選劃海洋能利用空間。建設近岸萬千瓦級潮汐能電站、近岸兆瓦級潮流能電站、海島多能互補獨立電力系統等示范工程,積極推進產業化進程。
第四節 海水利用業
海水淡化。提高海水淡化技術自主化水平,實施海水淡化科技產業化工程,開展產業化技術和政策示范,鼓勵并支持沿海城市、海島組織實施大規模海水淡化產業示范工程。在滿足相關指標要求并確保人體健康前提下,積極開展海水淡化項目納入市政飲用水工程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海島以海水淡化水為主要水源,鼓勵沿海城市與企業以海水淡化水作為生產生活用水。
海水直接利用。在沿海地區圍繞電力、化工、石化等重點行業,大力推廣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工業用水。結合沿海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和新建項目,大力推廣應用海水循環冷卻。在有條件的沿海城市,推廣海水作為大生活用水。
海水綜合利用。推進海水化學資源綜合利用,大力開發精細化工產品,重點研發海水提取鉀、溴、鎂等系列產品的應用技術。
第六章 積極發展海洋服務業
大力發展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旅游業和海洋文化產業,積極發展涉海金融服務業、海洋公共服務業,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保障海洋經濟健康發展。
第一節 海洋交通運輸業
海上運輸。優化海運船舶運力結構,促進海運船舶的大型化、專業化。培育一批規模較大、競爭力較強的航運企業,增強遠洋航運能力。2015年,遠洋船舶平均噸位達到25000噸,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78億噸。提高運輸組織化水平,加快發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等的多式聯運,推進完善陸海聯運體系。加快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推進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升國際航運合作水平。積極發展航運保險、航運金融、海事仲裁和信息咨詢等高端航運服務業,初步形成現代航運服務體系。
港口建設。有序推進沿海港口建設,完善布局,拓展功能,著力提升港口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重點推進煤炭、原油、液化天然氣、鐵礦石和集裝箱等主要貨類運輸碼頭建設。到2015年,沿海港口深水泊位達到2214個。推進港口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鼓勵發展公用碼頭。加強港口深水航道、防波堤等公共基礎設施和集疏運系統建設。
港口物流。加快發展港口物流,推進港口與臨港產業園區的有效對接和聯動,建設以港口為依托的全國性物流樞紐、物流園區和國際物流中心,構建以港口為重要節點的物流服務網絡。支持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口岸監管條件。加快電子口岸建設,在主要港口建立港航電子數據交換中心,為通關一體化服務創造條件;推進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和電子商務平臺等重大示范工程建設,逐步建成區域性物流公共信息平臺。
第二節 海洋旅游業
科學規劃和開發濱海、海島等旅游資源,積極推進生態旅游示范區、濱海度假區等建設。實施旅游精品戰略,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濱海黃金旅游帶。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積極推進海島旅游,有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無居民海島的保護開發。積極發展休閑漁業。大力發展郵輪經濟,推進大連、天津、青島、上海、廈門、深圳、北海、三亞等港口郵輪運輸,完善港口碼頭的旅游服務功能,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成為郵輪母港。建設游艇基地,規范游艇市場秩序,發展以游艇和帆船為主體的海上運動休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