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公司地市或縣級客戶服務中心為分布式電源項目業主提供接入申請受理服務,協助項目業主填寫接入申請表,接收相關支持性文件。
10. 公司為分布式電源項目業主提供接入系統方案制訂和咨詢服務。接入申請受理后40個工作日內(光伏發電項目25個工作日內),公司負責將10千伏接入項目的接入系統方案確認單、接入電網意見函,或380伏接入項目的接入系統方案確認單告知項目業主。項目業主確認后,根據接入電網意見函開展項目核準和工程設計等工作。380伏接入項目,雙方確認的接入系統方案等同于接入電網意見函。
11. 建于用戶內部場所且以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電源,項目業主在項目核準后、在接入系統工程施工前,將接入系統工程設計相關材料提交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中心收到材料后出具答復意見并告知項目業主,項目業主根據答復意見開展工程建設等后續工作。
12. 分布式電源項目主體工程和接入系統工程竣工后,客戶服務中心受理項目業主并網驗收及并網調試申請,接收相關材料。
13. 公司在受理并網驗收及并網調試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關口電能計量裝置安裝服務,并與項目業主(或電力用戶)簽署購售電合同和并網調度協議。合同和協議內容執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相關規定。
14. 公司在關口電能計量裝置安裝完成、合同和協議簽署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并網驗收及并網調試,向項目業主提供驗收意見,調試通過后直接轉入并網運行。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若驗收不合格,公司向項目業主提出解決方案。
15. 公司在并網申請受理、接入系統方案制訂、接入系統工程設計審查、計量裝置安裝、合同和協議簽署、并網驗收和并網調試、政府補助計量和結算服務中,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由用戶出資建設的分布式電源及其接入系統工程,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由用戶自主選擇。
五、咨詢服務
16. 國家電網公司為分布式電源并網提供客戶服務中心、95598服務熱線、網上營業廳等多種咨詢渠道,向項目業主提供并網辦理流程說明、相關政策規定解釋、并網工作進度查詢等服務,接受項目業主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