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
推動設立省光伏發電專項資金,主要對光伏并網發電電價、光伏發電示范推廣工程給予補貼,引導和鼓勵我省光伏企業投標競爭國家光伏發電示范項目,積極拓展國際國內市場。加大現有省級專項資金對新能源產業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企業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高技術產業化專項、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專項和裝備制造業發展專項,積極爭取國債資金和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的支持,對國家重大產業化專項、科技重大專項給予地方配套。加大國家和省已出臺稅費減免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加快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引導企業用好國家鼓勵進口設備的減免稅政策。
(三)拓寬融資渠道。
優先支持符合產業調整和振興方向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建立政府與金融機構溝通協調機制,搭建銀企對接合作平臺,主動向金融機構推薦我省重點發展的新能源產業項目,促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發展風險投資,鼓勵設立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機構,開展對新能源企業的投資。鼓勵產業投資基金參與對我省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領域的股權投資。
(四)加快企業兼并重組。
加快新能源企業的戰略性調整與重組,推動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與聯合,發展一批有核心競爭力、主導產品優勢突出的大型企業集團。鼓勵新能源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研發機構之間組成戰略聯盟,實施優勢互補,增強產業整體競爭力。對重組企業可采用資本金注入、融資信貸、資產劃轉等方式,推進聯合重組。對重組方試行重組并購貸款,對骨干龍頭企業跨地區重組和產業轉移項目給予資金和優惠政策支持。
(五)提升國際化水平。
抓住當前國際新能源產業加速發展和布局調整的有利時機,以提升產業層次和國際競爭力為目標,承接國際產業轉移,引進一批技術含量高、產業規模大和帶動支撐作用強的重大項目。加強與省內高技術企業的融合互動,積極發展上下游配套產業,努力形成新的產業鏈和經濟增長點。加大與國外專業研發機構和專業生產企業的合作力度,鼓勵國外制造廠商和研發機構來我省投資辦廠和建立研發中心。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到境外投資,合理利用境外資源,以購并、合資合作和租賃等方式開拓境外市場。
五、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省新能源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由省人民政府領導牽頭,省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按照責任分工,加大產業組織協調力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調整和振興目標的實現。各地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體制。
(二)注重規劃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