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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
2015-07-29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瀏覽數:2405
《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你們結合實際,以改革為動力,以創新為引領,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探索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機制,支持和引導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
河北省張家口市位于我國“三北”交匯處,是“一帶一路”中蒙俄經濟走廊重要節點城市,是京津冀地區重要的生態涵養區和國家規劃的新能源基地之一。依托張家口的獨特優勢開展可再生能源應用綜合示范,對引領可再生能源創新發展,推動能源革命,促進經濟落后地區轉型升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根據《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國家中長期能源發展規劃,特制定《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本規劃”)。
本規劃是引領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指導示范區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綜合創新的戰略藍圖,是編制相關年度計劃的重要依據。規劃范圍以張家口全境為核心區域,輻射京津冀及其他周邊地區。規劃期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為2015—2020 年,遠期為2021—2030 年。
一、重要意義
新世紀以來,以可再生能源為核心的能源革命快速演進,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促進低碳、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共同選擇。我國可再生能源在快速發展、取得舉世矚目成績的同時,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經營模式等方面還存在一系列體制機制障礙,嚴重制約能源結構優化,亟需通過在局部區域開展先行先試和創新示范,探索有利于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模式和新機制。建設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是促進河北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通過大規模開發應用可再生能源,帶動示范區內外信息產業、智能電網、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現代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促進河北省經濟轉型升級和綠色低碳發展。建設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是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具體要求。通過建立京津冀能源協同發展機制,構建區域統一的可再生能源市場,實現綠色能源跨區域聯動,有利于形成京津冀產業、生態、資源融合發展新模式。
建設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是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推動能源革命的生動實踐。通過示范區先行先試,率先打破制度藩籬,有利于抓住新科技革命和新能源快速發展機遇,破解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深層次矛盾,探索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的新機制。
建設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是探索綠色發展的重要途徑。通過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建設低碳、綠色、宜居示范城市,為推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實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持續下降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礎條件
(一)發展現狀。
張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總面積3.68 萬平方公里。2014年,全市總人口453 萬,地區生產總值1359 億元,財政收入231億元,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21651 元和7462 元,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1780 萬噸標準煤,全年用電量135 億千瓦時。2014 年底,張家口市風電并網裝機660 萬千瓦,光伏發電并網裝機40 萬千瓦,秸稈生物質發電裝機2.5 萬千瓦,全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51 億千瓦時(折合499 萬噸標準煤),占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的27%。張家口擁有“國家風光儲輸試驗中心”、全國首個風電研究檢測試驗基地以及風機總裝、葉片制造等生產企業,初步形成了涵蓋開發應用、裝備制造、科技研發、技術服務等相對完善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
(二)有利條件。
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張家口是我國華北地區風能和太陽能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風能資源可開發量達4000 萬千瓦以上,太陽能發電可開發量達3000 萬千瓦以上,赤城、懷來等縣地熱資源蘊藏豐富,各種生物質資源年產量達到200 萬噸以上,尚義、赤城、懷來等縣具備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條件。區位優勢獨特。張家口是京津冀地區向西北、東北輻射的鏈接點,作為京津冀地區的生態涵養區、我國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生產基地和電力輸送通道節點,具備電力體制改革先行先試的良好條件。市場空間巨大。京津冀地區是我國主要的電力負荷中心之一,2014 年全社會用電量約為5000 億千瓦時,其中化石能源電力占90%以上。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 號)總體要求,京津冀地區要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需求迫切,這為示范區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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