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
《山東海洋強省建設行動方案》,山東將通過深入實施“十大行動”,推進海洋強省建設。圍繞“十大行動”,山東將在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下設立現代海洋產業基金,每年籌集不少于55億元財政資金 ,全力支持海洋強省建設。力爭到2035年,基本建成海洋強省。
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方面。統籌海洋能源開發利用,科學布局海上風電、灘涂光伏發電、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發電利用項目。做好全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修編工作,加快開展黃海和渤海不同類型海域離岸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試驗,健全海上風電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和用海標準,在水深超過10米、離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科學有序開發海上風電。加強6兆瓦、8兆瓦、10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風電設備研制及使用,突破離岸獨立發電裝置、漂浮式載體、海底電纜、發電裝置防腐蝕等關鍵技術。支持蓬萊爭取國家級海上風電檢測基地建設,支持菏澤新型海上漂浮式可移動風力發電重大設備項目,帶動風機制造、海洋裝備、技術研發等全產業鏈協同發展。
到2022年,全省開工建設海上風電裝機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加快推進海洋新材料研發,重點研制用于海洋開發的防腐新材料、無機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纖維材料,大力發展海洋生物新型功能紡織材料、纖維材料等,超前布局研發海洋礦物新材料,打造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海洋新材料產業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