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加強計劃生育服務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優惠政策體系,提高家庭發展能力。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獎勵金和特別扶助金的標準,擴大范圍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繼續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拓展服務范圍。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加大出生缺陷預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優生咨詢、高危人群指導、孕前篩查、營養素補充等服務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和農村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第二節 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實施婦女發展綱要,全面開發婦女人力資源,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就業創業,提高婦女參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能力。加強婦女勞動保護、社會福利、衛生保健、扶貧減貧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別統計制度,改善婦女發展環境。嚴厲打擊暴力侵害婦女、拐賣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節 保障兒童優先發展
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實施兒童發展綱要,依法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改善兒童成長環境,提升兒童福利水平,消除對女童的歧視,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加強嬰幼兒早期啟蒙教育和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切實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孤殘兒童、艾滋病孤兒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問題。嚴厲打擊拐賣兒童、棄嬰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培育壯大老齡事業和產業,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興辦具有護理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拓展養老服務領域,實現養老服務從基本生活照料向醫療健康、輔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務、緊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便利化設施。開發利用老年人力資源。
第五節 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
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為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實施重點康復和托養工程、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和“陽光家園”計劃,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大力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生產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構建輔助器具適配體系,推進無障礙建設。制定和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圖表:專欄19 改善民生行動計劃 新華社發
第九篇 標本兼治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適應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新形勢,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
第三十七章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
堅持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統籌兼顧、動態協調的原則,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合力。
第一節 健全社會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能力建設。堅持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總攬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統籌各方,提高引領社會、組織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社會的能力。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服務型管理能力。發揮人民團體、基層自治組織、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協同作用,推進社會管理的規范化、專業化、社會化和法制化。廣泛動員和組織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培養公民意識,履行公民義務,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
第二節 創新社會管理機制
加快構建源頭治理、動態管理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加強源頭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設,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防止和減少社會問題的產生;加強動態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溝通和協商,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加強應急處置,更加注重應急能力建設,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化解消極因素,激發社會活力。
第三十八章 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
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第一節 完善社區治理結構
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區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完善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流動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積極培育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發揮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機構、駐區單位積極作用,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鼓勵因地制宜創新社區管理和服務模式。
第二節 構建社區管理和服務平臺
健全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務職能。規范發展社區服務站等專業服務機構,有效承接基層政府委托事項。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衛生、文化以及綜治、維穩、信訪等管理職能和服務資源,加快社區信息化建設,構建社區綜合管理和服務平臺。完善優秀人才服務社區激勵機制,推進社區工作人員專業化、職業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圖表:專欄20 城鄉社區服務能力提升計劃 新華社發
第三十九章 加強社會組織建設
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并重,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
第一節 促進社會組織發展
改進社會組織管理,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重點培育、優先發展經濟類、公益慈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城鄉社區社會組織。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強化行業自律,發揮溝通企業與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動政府部門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向社會組織開放更多的公共資源和領域,擴大稅收優惠種類和范圍。
第二節 加強社會組織監管
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嚴格依法監管。建立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和管理信息平臺,制定社會組織行為規范和活動準則,提高政府監管效力。實行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和評估制度,完善失信懲罰機制,強化社會監管。引導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 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