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依賴控股股東
2011年7月,中國節能以普通許可的方式,授權中節能風電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在商標的使用有效期內無償使用中國節能所擁有的10項注冊商標,許可使用期至2019年12月31日;但是中國節能沒有將上述10項注冊商標轉讓給中節能風電的計劃。
中節能風電主要從事風力發電的項目開發、建設及運營,無論是風力發電設備,還是對外宣傳廣告,中節能風電都使用上述10項商標。
京衡律師集團合伙人孔夏雨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商標許可形式主要有三種,獨占,排他,普通。普通許可是指這個商標可以有無數個個體使用。”在普通許可中,被許可人只是取得了該注冊商標的使用權,至于許可人使用該注冊商標以及其他第三人經許可使用該注冊商標,被許可人都無權干涉。
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應獨立,2010年第4次保薦人培訓中有表述為“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供應和銷售渠道等只要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必須進入上市公司”;2011年第二期保薦代表人培訓也提到:“商標、專利等均要全部納入上市主體,權屬全部掛在發行人名下。”
“現在的企業對有形資產的依賴越來越少,而對無形資產的依賴越來越重。”孔夏雨在談到商標共性問題存在的潛在風險時提到,“如果許可使用年限到了,許可人不繼續給你使用,公司就處于一種被動的狀態,這是不可預測的,特別是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時候。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許可人將商標又許可給了其他公司,股價有可能會下跌,更重要的是,這種不確定性還將對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權益造成威脅。”
首發申請被否的山東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其實際控制人濰坊信得無償使用其所有商標一年的行為,所涉及的問題在于商標授權方面涉及關聯企業;商標問題還波及到吉林永大集團有限公司,其使用的品牌系他人授權,證監會認為其自身不具備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因此否決其首發申請。
商標為什么沒有從中國節能進入中節能風電?若中節能風電無法繼續獲得商標使用權,這對經營將造成什么影響?截止至記者發稿前,中節能風電沒有給出相應回復。
從商標體系層面考量,如果出現商標授權涉嫌關聯交易、商標依賴于控股股東或者第三方等情況時,公司獨立性則受到質疑,難道特例會出在擁有良好母公司背景的中節能風電身上?
風電之困
商標問題尚未解,市場又給中節能風電所處的風電行業打上了大問號。“產能過剩一倍,國內需求下降,電網導致的棄風和并網問題。”一風電行業分析師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這樣描述風電行業目前的困境。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信息顯示,2011年國內新增裝機容量同比下降約7%,這是近10年來首次出現負增長。按照日前發布的《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2015年我國風電并網裝機容量將達1億千瓦,而消納是這一目標實現的關鍵。
光大證券周勵謙在7月發布的風電行業研究報告中提到,“目前風電全行業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受限于并網消納,下游裝機需求爆發增長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供需失衡將在整個十二五期間內持續”。
當用電需求小于發電供應能力時,發電企業服從調度要求,使得發電量低于發電設備額定能力的情況稱為“限電”。由于風能資源不能儲存,而“限電”使得風力發電企業的部分風能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該情況稱為“棄風”。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風電場的棄風”,國金證券行業分析師邢志剛向記者談到。
中節能風電擁有8個全資運營的風電場項目,所屬電網分別為華北電網、新疆電網和西北電網。據電監會8月初發布《重點區域風電消納監管報告》,“三北”地區部分省區風電消納情況不佳,棄風情況比較嚴重,棄風率達16%。
我國的電力工業結構模式是“場”“網”分開,現在的主要矛盾集中在作為賣電方的風電場與買電方的電網企業這兩個環節不協調。擺在中節能風電面前的還有“并網”問題,建設風電項目必須取得項目所屬地方電網公司同意并網的許可。
并網難是新能源發展的最大瓶頸。邢志剛介紹:“現在風電并網需要由發改委審批核準;和電網簽訂并網調度協議;風電場滿足通過國家電網風電接入規定標準。”
中國風能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約有100億千瓦時的風電電量由于被限制并網而遭損失,達到了歷史最高值。按照供電標準煤耗330克/千瓦時測算,這些損失的電量折合標準煤超過330萬噸。
由于上述原因,中國風電企業去年業績普遍慘淡,凈利潤同比下降19.4%。從風電零部件及配件生產到風電整機制造再到風電場運營,整個風電產業鏈上六成企業出現利潤滑坡,2012年多數企業經營狀況仍不理想。
中節能風電專注于風力發電,雖自稱“中國風電行業的先行者和革新者”,但實際上,它在風電行業中所占份額較小,2011年底累計裝機容量占市場份額1.86%,以上網電量來算,其市場份額也僅是2.64%。
以現在風電行業的形勢,如此市場份額,要脫“困”而出絕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