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
同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還發布《中國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書,全面介紹中國能源發展現狀、面臨的諸多挑戰以及努力構建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和加強能源國際合作的總體部署。
會議討論通過《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會議指出,去年3月以來,在對運行、在建核電機組進行綜合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國務院兩次討論這兩個規劃,對待核電安全和發展是十分嚴肅和慎重的。
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作出部署:(一)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二)科學布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三)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開發
白皮書中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向民間資本開放。同時,還將不斷完善理順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白皮書說,中國將堅定地推進能源領域改革,完善市場體制機制,凡是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電力建設,鼓勵民間資本發展煤炭加工轉化和煉油產業,繼續支持民間資本全面進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
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比重
白皮書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能源工業快速增長,實現了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全面發展,為保障國民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續提高作出重要貢獻。2011年,中國一次能源生產總量達到31.8億噸標準煤,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