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國家給予各種支持,大力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建設,另一方面風電、光伏發電產能過剩
光伏、風電等項目建設需要政府核準,既然已經通過審批,為何電網不具備與之適應的消納能力?這中間存在許多體制機制的藩籬和利益糾葛。
首先,中國光伏、風電產業產能過剩已是不爭的事實,政府為扶持上游發電裝備制造業發展,大力支持下游電站建設以開拓國內市場。為追求政績,地方政府在項目建設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使得電站建設一時過剩。
其次,中國在我國清潔能源上游產業和下游發電應用及消費各自領域的支持政策相互脫節,缺乏系統協調的決策機制,使得各環節政策不能有效配合、相互促進。
第三,我國在鼓勵能源消費環節的政策力度偏弱,使得整個新能源利用系統前端和中端環節產出過剩,而終端環節不能有效將其輸出。
解決“邊建邊棄”的矛盾,需要國家從戰略高度,以市場為依托,統籌區域和各分管部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避免政策資源浪費。在此基礎上再綜合考慮產業發展、電站建設、電網承載及消費能力等環節,制定不同的鼓勵政策,而且一切政策的出發點要從終端消費環節入手,并對這一環節予以重點支持。
另一方面,國家要提高上游發電裝備制造產業的準入門檻,杜絕低效率產品產出,更要提高風電及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監督水平,通過與補貼掛鉤,對電站建設企業及地方政府建立完善的考評機制,規范項目建設流程,提高項目建設質量。
作者系賽迪顧問基礎電子產業研究中心分析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