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十二五”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項目的通知
天津、山東、河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南、重慶、江西、貴州、廣東、廣西、西藏、陜西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為加強規劃指導,保障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請你單位根據上報的年度建設規模,進一步細化項目建設條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計劃的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風能資源條件良好,現場測風滿一個完整年。
2、各項主要建設條件已落實,場址范圍內不存在用地、環保、軍事、文物、礦產、林業等方面制約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環評等支持性文件。
3、具備在本省范圍內消納的電力市場條件。
4、項目總體規模不超過上報規模。
二、為提高核準計劃的嚴肅性,列入計劃的項目當年內必須核準建設。過去已經納入核準計劃的項目,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核準的,將取消核準資格。今后,核準計劃完成情況將作為安排下一年度建設規模的重要參考。
三、未批復分散式接入風電規劃的省(區、市),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統一納入報送。海上風電項目不納入此次申報范圍。
四、報送項目的電網接入條件由你單位負責落實,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你單位評估提出的年度利用小時數和棄風比例進行考核。
五、請于2015年1月31日前按照附件的要求填寫相關的表格,并以正式文件報送擬列入核準計劃的項目清單。
聯系人:
國家能源局 李鵬
聯系方式:010-68555892 , 68555045(傳真)
E-mail:
gnxn999@163.com
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王有春
聯系方式:010-51973057,62041598(傳真)
E-mail:
winspring@163.com
新能源司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