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電改9號文為電力行業新一輪改革拉開了序幕。在新電改的配套細則中,首先出臺的便是《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明確鼓勵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消納比例。隨著新電改配套文件的陸續出臺,在一個逐步放開的電力市場中,需要有強制性政策來保障我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空間。
如今,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是眾望所歸。既然是配額制,傳統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何分配,怎樣完成配額指標,配額制的出臺與否如何影響產業都值得關注。日前,在《中國能源報》主辦的“能源微論壇”上,三位權威人士就上述問題展開了頭腦風暴,他們分別是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光伏產業研究員紅煒、君陽太陽能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彭立斌,以及一位長期研究并參與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制定的專家(下稱“專家”)。他們一致認為,可再生能源能否公平接入電網檢驗電改成效,必須制定剛性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并且真正實現體制創新以確保配額制發揮實效。
可再生能源發展檢驗電改成效
紅煒:目前新電改已經在推進,但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還沒有出臺,光伏產業下一步會是什么樣?
彭立斌:根據預測,205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占比將超過60%,如果沒有強制性保障,這一目標很難完成。電改后放開發電側和售電側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但如果沒有配額制的保護,實行競價上網,各種發電方式比較成本逐步遞增依次是水電、火電、核電、天然氣、風電、太陽能,光伏的競爭能力最差,所以,如果電改后配額制出臺不及時,包括光伏電站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將會出現大面積倒閉。
好在很多參與電改的人士都認識到如果電改成功了,可再生能源死了,那也絕不是成功的電改。
專家:電改之后,光伏的生存問題取決于未來能源產業能否給光伏足夠的空間,如果有足夠空間,那光伏肯定不會死。《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指出,2020年光伏裝機將達到1億千瓦,這就是給光伏的發展空間。
紅煒:我國確實是把光伏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即使是在可再生能源中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從結果來看,光伏發展已經超過我們的預判。
彭立斌:其實從歐美的經驗來看,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各國的能源戰略,體現人類的發展趨勢,因此去論證是否給光伏產業預留空間已經沒有必要了,而是應該去考慮電改的過程中是否會有不公平的現象發生。
我們可以預見到,中國太陽能發電受到保護也就是這個階段的事情,未來當太陽能發電成本平價或者低于傳統電源的時候,出于對基荷能源和電網穩定性的考慮,受保護的將不是可再生能源,而是傳統發電方式。
因此我認為配額制不一定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而是整個能源的配額制。
專家:其實國外把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叫做組合制,規定了可再生能源的配額,也就規定了傳統能源的配額。
紅煒: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準確定義是什么?為什么到現在都沒有出臺?
專家:通俗地說,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就是電力消費總量中要求有一定比例的發電來自可再生能源,但真正實施起來很復雜,涉及的利益群體非常多,從提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到現在,經過幾輪征求意見讓我有深刻感覺,利益博弈太明顯。
彭立斌:配額制一直沒有出臺,不是國家不重視,而是牽扯的利益太多了。
紅煒:在當前電改大環境下,光伏平價上網之前,政府應該如何保障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專家:市場化是推動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出臺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有力保障。市場化推進的過程中,不能僅停留在電力體系改革,所有的財稅制度改革也需要跟上,比如碳稅、環境稅等。配額制其中之一就是綠證交易,需要有更多的電力供應主體才能有交易。因此,市場絕對有利于配額制和可再生能源發展。
彭立斌:我理解配額制遲遲不出臺的原因,配額制不單純是牽涉到可再生能源的配額,還牽扯到系列配套改革是否到位,如果其他配套改革沒有跟上,推出配額制可能會有反作用,所以我們不應該僅僅從配額制看配額制,而應該從國家整體系統改革來考慮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