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了《國家電網公司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2015年2月2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國家電網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6月15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家電網公司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
深度能源觀察整理了國家電網公司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的6個要點,如下:
發揮黨組(黨委)政治核心作用。學習貫徹中央《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中央企業黨委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國資委規范董事會建設要求,修訂《中共國家電網公司黨組議事規則》。建立各級黨組(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強化黨組(黨委)書記抓黨建第一責任,促進黨建責任制落實,發揮好國有企業黨的政治優勢。
認真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合理調配辦案力量,既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領域,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又關注紀律、作風建設方面的共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抓早抓小、及時提醒,維護黨紀政紀嚴肅性。巡視期間,公司共查實問題10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6人;發現管理性問題156件,給予組織處理178人。其中,公司收到巡視組移交的三批信訪件,查實問題6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7人;發現管理性問題79件,給予組織處理119人;對群眾利益訴求信訪件逐一調查核實并作出答復。在巡視組反饋意見前全部辦結,并向巡視組作了匯報。整改期間,對巡視組移交的第四批廉政方面信訪件,認真組織開展調查核實。經查,發現違紀問題10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6人;發現違規問題2件,給予組織處理2人。
加強選人用人監督管理,堅持領導班子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堅持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凡提必聽”、干部檔案“凡提必查”,確保“三齡兩歷一身份”(“三齡”指年齡、工齡、黨齡,“兩歷”指學歷、履歷,“一身份”指干部身份)清楚、真實、準確。公司已按巡視組要求做到紀檢組長參加人事工作初始醞釀。印發公司《擬提拔考察對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實工作操作規程》,對公司系統擬提任副處級及以上干部實行“凡提必核”,目前已核查658人次,有效防止“帶病提拔”。組織各單位對近年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自查,利用干部管理信息系統開展抽查,對未經審批越級提拔、破格提拔的堅決予以糾正,嚴肅追究責任。印發《關于對2014年“帶病提拔”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過程進行集中倒查的通知》,對公司系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撤銷行政職務及以上處分的科級以上干部,開展選拔任用過程集中倒查,深入剖析原因,舉一反三,引以為鑒。
嚴格執行國家退休政策。修訂公司《關于二線領導干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退二線人員的任職年齡標準。加強對退二線干部管理,嚴禁退二線干部在外兼職和經商辦企業。嚴格執行干部退休制度,到齡次月辦理退休手續。目前已達到退休年齡界限的,除個別按照國家規定可暫緩退休的人員外,公司黨組管理的73名到齡二線領導干部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全部辦理退休手續。
嚴格領導干部交流管理。修訂公司《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明確干部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8年一般應進行交流;嚴格落實重要關鍵崗位人員交流有關規定;同一干部不宜頻繁交流;同一單位領導班子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跨單位交流,每次交流干部的數量一般不超過領導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制定公司《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暫行規定》,防止任人唯親問題出現。
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強化省公司監督管理責任,規范工程發包、分包程序,杜絕利用職權人為干預。修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導意見》,制定電網建設合格分包商名錄,嚴格分包隊伍準入管理。組織基建工程項目自查自糾,開展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和分包管理專項檢查,解決建設程序、合同管理、設計評審、工程結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無證承攬工程、違規分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