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一直致力于精簡機構和消減審批環節,王駿等人的落馬再次說明審批環節腐敗的嚴重性。
為此李克強總理曾公開表示,“國務院辦公會交辦的事竟然卡在一個處長手里”。
路條變成尋租
公開信息顯示,許、王、郝曾同在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后在發改委能源局共事多年,主管電力工作。當時,許是基礎產業司綜合處處長,后任發改委能源局副局長,王、郝則分任電力處處長和副處長,許是王、郝的直管領導。
2000年5月5日,當時身為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電力處處長的王駿在《經濟學消息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令人沮喪的電力改革》的文章,這篇文章引起了國家領導的重視,決定由國家計委牽頭,啟動電力體制改革。
2002年4月,經過漫長的爭論、修改和再爭論,中國終于宣布《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并啟動電改。王駿即是該文件的主要起草人,也因此成為電力改革行業的專家型官員。
2008年,王駿轉任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仍然繼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他曾在2010年10月在《中國能源報》發表《什么是水火同價》,批評了由國家政府部門審批電力項目和價格的做法不僅沒有效率,還阻礙了電價市場化機制的形成。
在私底下,這位官員近年來亦對各級政府部門官員以審批為主要工作,處處攬權爭權的做法深惡痛絕,認為這種官僚作風已成中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礙。
然而,對審批深惡痛絕的王駿卻倒在審批尋租上。根據要求,所有5萬千瓦以上的重大電力項目在上馬前都要向該部門上報可行性報告,經過審批同意后才能開工。
對于企業來說,時間就是效益。“審批時間沒有規定,不同的領導習慣不一樣,有的項目一兩個月就可以簽批,有的項目幾年也簽批不了。”國家發改委一退休官員向本報記者介紹。
項目審批還有另外途徑就是國務院交辦或者部委領導交辦,絕大多數企業和項目只能通過正常的上報程序。“為了項目更快上馬獲得收益,企業就想方設法送錢。”上述退休官員表示。
為此,國家能源局開創了“路條”。簡化審批前,一個項目開工需要可行性報告、開工報告以及開工許可等手續,簡化審批后企業只需要開工許可。
在實際實施中,國家能源局通過授予地方政府或者企業在開工許可前做一些“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則被稱之“路條”,之后國家能源局職能部門再予以“核準”即可以開工了。
出事前,王駿已到點退休,他在電話中告知朋友此事時,語氣輕松,但對電力體制改革的現狀仍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