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保定天威發布公告稱,集團及旗下三家子公司無力償還到期債務,擬申請破產重整。民生證券分析師李奇霖認為,這意味著央企不敗金身告破。今年4月,保定天威未能支付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利息,成為首只國企債券違約。
該公司公告稱,自2011年起,受全球經濟放緩、整個新能源產能嚴重過剩、價格持續低迷等不利因素的影響,天威集團及部分下屬新能源企業逐漸陷入經營危機和財務危機且日趨嚴重。目前,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本部)、保定天威風電葉片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資金已枯竭,已嚴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到期債務;保定天威風電科技有限公司停產已超過兩年,資金已枯竭,對到期的債務已無償還能力。
公告表示,根據《破產法》相關規定,天威集團及上述三家子公司已具備破產重整的條件,經上級批準,擬申請破產重整。我公司將積極配合主承銷商召開持有人會議,商討破產重整后續相關事項。
公告表示,根據《破產法》相關規定,天威集團及上述三家子公司已具備破產重整的條件,經上級批準,擬申請破產重整。我公司將積極配合主承銷商召開持有人會議,商討破產重整后續相關事項。
保定天威集團發行過兩筆債券,分別是發行額10億元,期限5年的“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11天威MTN1”、債券代碼“1182040”、2011年2月23日發行);發行額15億元,期限5年的“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11天威MTN2”、債券代碼“1182127”、2011年4月20日發行)。
今年4月,保定天威曾發布公告確認,因發生巨額虧損,公司未能按期支付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利息。這使得保定天威的這筆債券成為首只違約的國企債券。
所謂破產重整,是指針對可能或已經存在破產原因但仍具備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系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券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產重整的目的是恢復其營業能力,因此不是清算,若重整失敗,企業將受到清算。根據法律經驗,破產重整周期一般在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