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多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了一則與陸上風電、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變動有關的討論稿。陸上風電的上網電價,于未來5年中可能下調。其中,2016年的調整幅度或在0.02元每千瓦時~0.03元每千瓦時之間。不過目前調整方案并未確定,記者也未從發改委網站上看到該消息。
《第一財經日報》從相關人士處獲得的消息顯示,風力發電分為四個資源區:一類資源區可能從現有的0.49元每千瓦時(下同),于2016年至2020年逐步下調至0.47元、0.45元、0.43元、0.41元和0.38元。該資源區包括了內蒙古自治區除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以外其他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克拉瑪依市和石河子市。
陸上風電的二類資源區電價,可能從0.52元,下調至0.49元、0.47元、0.45元、0.43元和0.4元。這類資源區包括了河北張家口市、承德市;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甘肅省嘉峪關市和酒泉市。
三類資源區或從現行的0.56元,繼續下降至0.54元、0.52元、0.5元、0.48元和0.45元。這部分資源區包括了吉林白城、松原;黑龍江省的雞西市、雙鴨山市、七臺河市、綏化市、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甘肅省除嘉峪關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除烏魯木齊市、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州、克拉瑪依市、石河子市以外其他地區,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四類資源區(除一到三類)或從現行的0.61元,降低至0.59元、0.58元、0.57元、0.56元以及0.52元。前述調價尚未向有關部門確認。
根據記者掌握的消息,此次通知的全稱為《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目的是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關于“到2020年風電發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的目標要求,長期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推動各地新能源平衡發展,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依據《可再生能源法》,做的調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