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改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和新疆自治區發改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新發改投資〔2013〕3211號)的文件精神,現將本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三一哈密十三間房風電場一期風電項目;
2、建設單位:三一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總投資:40033.36萬元;
5、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哈密市七角井鎮十三間房風區,中心地理坐標為91°36′04.45″,北緯43°18′38.48″,風電場距離哈密市約190km,距烏魯木齊410km,風電場海拔高度在1080m—1240m。場區拐點坐標及中心地理坐標見表1。
表1擬建風場區域拐點坐標表
6、占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24120000m2。
7、建設規模:按照50MW發電能力設計并建設風力發電廠。
8、建設內容:按照項目建設規模,在項目用地內建設25臺單機容量2000kW風力發電機組,配套建設110kV升壓站、辦公生活區、輸電線路、檢修道路等輔助工程。
9、建設工期:項目工程總工期為12個月,工程籌建期3個月。主體工程于第一年3月初開始,9月底第一批風電機組具備發電條件,第一年12月底25臺機組全部投產發電,工程完工。
10、上網電量:本風電場年理論發電量為14569.57萬kWh,年上網電量為10500萬kWh,等效滿負荷小時為2100h,容量系數為0.2397。
二、項目必要性
截至2014年底,新疆全網發電裝機總容量51146.5MW,新能源裝機規模達11290MW,其中風電累計建成裝機容量8030MW,僅占同年新疆全網總裝機的15.7%,火電依然占據總裝機容量的絕大比例與主導,從全國范圍看,目前電煤供應緊張的局面已經越來越嚴重,長此以往將超出資源支撐和環境承載能力。2007年8月31日,《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正式發布,對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強制性市場份額目標做了兩方面規定:一是到2010年和2020年,大電網覆蓋地區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電網總發電量中的比例分別達到1%和3%以上;二是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超過500萬kW的投資者,所擁有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權益裝機總容量應分別達到其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的3%和8%以上。依據國家政策,在地區電網的建設中必須保持一定的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發展風力發電可有效地應用這一政策,不僅對電網末端起到補充作用,而且有助于當地能源結構的調整。
風能是一種清潔可再生新能源,風力發電與傳統發電方式相比,在運行過程中沒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對環境的影響很小。開發建設風電場符合國家的環保節能政策。從現有的開發技術和經濟性看,風能開發具有一定的優勢,隨著風電機組國產化進程加快,風電機組的價格將進一步降低,風電的競爭力將大大增強。開發風電是降低國家化石資源消耗比重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改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能源結構,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建設風電場,會帶動地區相關產業如建材、交通、設備制造業的發展,對擴大就業和發展第三產業將起到促進作用,從而帶動和促進地區國民經濟的全面發展和社會進步。隨著風電場的相繼開發,風電將為地方開辟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拉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加快實現小康社會起到積極作用。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持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和海洋能等非石化能源并網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