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風電建設及運行情況
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4年風電產業監測情況》,截止到2014年底,云南省風電項目累計核準容量795.85萬千瓦,累計在建容量473.55萬千瓦,新增并網容量102.7萬千瓦,累計并網容量322.3萬千瓦。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5年上半年全國風電并網運行情況》,2015年上半年,云南省風電新增并網容量76.1萬千瓦,風電累計并網容量398.4萬千瓦。
表2:云南地區風電利用情況
從表中數據分析,近幾年云南省風電利用小時數保持的2300小時以上,居全國各省前列,雖存在少量棄風問題,但整體上風電運行情況非常好。
綜合以上數據和分析,云南省風能資源主要集中于中北部地區,特別是中部地區地勢平坦,有利于風電較大規模的開發,南部風資源較差;從歷史數據看,風電項目有很好的經濟效益。風電項目的開發重點需要做好前期風資源勘測和風機選址工作,特別是西北部受橫斷山脈影響,風資源以點狀分布為主。由于云南山區地形復雜,風能資源開發需充分考慮施工安裝和并網條件,充分考慮冰凍、覆冰、雷擊、地質災害等對風電場建設運行安全的影響。同時,云南省非常重視環境保護。因生態和環境保護,2013年3月30日,云南省發改委下發《關于暫緩建設在建風電項目的通知》以及《關于對全省投產風電場進行綜合評估的通知》,通知要求從當日起,全省11個州市共41個項目、總裝機195.35萬千瓦的在建風電項目暫緩建設。2014年5月,云南省發改委下發《關于恢復全省風電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標志暫停一年后云南風電開發重啟。緊接著云南省環保廳接著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風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環發〔2014〕50號),強調所有風電發展都必須以生態文明為引領。因此,在云南風電開發一定需要注重生態和環境保護。
五、核準流程
1、國家核準流程
圖3:風電項目核準流程圖
2、云南省核準要求
云南省風電項目申報/核準流程執行國家有關要求。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云南省2014年本)和云南省政府核準投資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15〕41號),規定風電站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及年度開發指導規模內核準。電網工程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有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和1000千伏交流項目報過國務院備案;非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非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跨州、市的220千伏、110千伏交流項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和1000千伏交流項目應按照國家制定的規劃核準;非跨州、市的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交流項目由州、市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在《云南省政府核準投資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中明確:項目單位應當向項目核準機關報送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份)。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項目單位自主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其中,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甲級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由省、州市發展改革委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甲級或乙級工程咨詢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項目單位情況、擬建項目情況、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
項目單位在報送項目申請報告時,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附送以下文件: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僅指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在已批準的建設用地范圍內進行改擴建的項目,可以不進行用地預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