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討論稿)》,明確將張掖市風電開發項目從原來2類風資源開發區域調整為3類風資源開發區域,風電電價由現執行的0.52元調整到0.56元,張掖市風資源的開發項目迎來利好機遇,改變了過去“資源不如酒泉、嘉峪關,電價低于金昌、武威”的現狀。
在此次電價調整前,張掖市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親自赴省、國家發改委物價部門匯報,市發改委跟蹤落實,編制了資源評估報告,上報了權威部門專家評估意見,為此次風資源類型及電價的調整提供了充分的依據。我市風能資源理論儲量約1GW,風電規劃總裝機容量5000 MW,其中開發條件較好的3200 MW。全市風電開發以張掖平山湖(含甘州區平山湖和臨澤平川鎮)、高臺鹽池灘(含五顆石灘、鹽池灘、堿洼灘)兩個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為重點,規劃2015~2017年,新增裝機容量348.5MW,至2017年底,全張掖市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79MW;2018~2020年,新增裝機容量699.5MW,至2020年底,累計裝機容量達到2000MW。隨著風電電價的優化調整和風電開發技術水平的提高,張掖市將成為河西地區今后風電開發建設的熱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