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040 證券簡稱:九洲電氣 公告編號:2016-006
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貴州關嶺國風新能源有限公司簽署
《關嶺縣普利風電項目 BT 總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合同簽署概況
2016 年 3 月 24 日,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貴州關嶺國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風新能源”)簽署了關于《關嶺縣普利風電項目 BT 總承包合同》(以下簡稱“BT 合同”),合同總價款 41700 萬元,約占 2015年度營業收入的 54.79%。
公司與國風新能源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上述合同簽訂不涉及關聯交易。該合同為日常經營類合同,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方介紹
(一)BT合同發包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貴州關嶺國風新能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20424590769310R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貴州省安順市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關索鎮西關外
法定代表人:魏朝暉
注冊資本:伍佰萬元整
經營范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對風力、太陽能發電業的籌建(籌建期內不得開展經營活動,籌建結束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許可手續并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后方可經營)。)
(二)BT合同承包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00127600046K
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爾濱市南崗區哈平路162號;
法定代表人:李寅;
注冊資本:叁億肆仟陸佰零柒萬玖仟貳佰零肆圓整;
經營范圍:電力電子產品、高壓變頻器、高低壓電氣設備、箱式變電站、整流裝置、電氣元件、繼電保護產品、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產品的研制、生產、銷售和信息與技術咨詢服務,計算機技術、計算機軟件技術開發及應用,銷售公司開發的新產品;
節能環保工程設備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及產品銷售,設備租賃,實業投資,從事進口貿易;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BT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標的
工程名稱:關嶺縣普利風電項目(以下簡稱“普利風電項目”)
工程地點:貴州省安順市關嶺縣普利鄉
工程批準、核準或備案文號:黔能源新能(2012)365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48MW
合同范圍:對普利風電項目進行項目設計、融資、建設。包括為普利風電項目設備的施工圖紙設計、供貨及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風力發電機組建筑及安裝工程、升壓站內建筑及安裝工程、35kV集電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場內道路、辦公和生活臨建、調試及配合整套啟動、售后服務等。
(二)供貨范圍:包括風電場風機設備、風機升壓變、升壓站內設備和材料的供應、運輸和保管等。
(三)工程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風機并網發電
(五)BT合同價格
貴州關嶺普利風電項目(MW)工程 BT 總承包為 41,700 萬元(大寫:肆億壹仟柒佰萬元整)。
(六)付款安排
1、完成預驗收日為T日。T+7日內,發包方支付BT總承包額的50%,即20,850萬元(大寫:貳億零捌佰伍拾萬元整);
2、 T+30日前,發包方支付BT總承包額的45%,即18,765萬元,(大寫:壹億捌仟柒佰陸拾伍萬元整);
3、T+365日前,發包方支付BT總承包方5%的保證金2,085萬元(大寫:貳仟零捌拾伍萬元整);
4、如有變更,變更產生的費用于T+7日前由發包方一次性支付給BT總承包方。
(七)付款保障措施
1、發包方承諾在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BT項目新形成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產、在建工程、設備、經營權)全部歸公司所有;
2、項目并網后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項目的發電收益全部歸BT總承包方所有,直至支付完畢全部工程款。發電收益所得不可抵減發包方欠公司的欠款;
3、貴州關嶺國風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東持有該項目的全部股權質押至公司并辦理工商質押登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協議書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BT項目合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合同的簽署,是公司在能源互聯網業務領域的又一突破,為公司在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業務領域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合作方式。同時本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推動當地經濟和加快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得到了關嶺縣政府的大力支持,對公司的聲譽也一定的積極影響。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將根據該工程的進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設。合同總價款為41700萬元,合同的執行將對公司2016年的業績產生重要的影響。
3、本次合同簽訂為公司日常經營行為,不涉及關聯交易,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五、董事會對合同雙方的履約能力分析
董事會認為:公司是以“高壓、大功率”電力電子技術為核心技術,以高效“電力電子節能與新能源”為產業發展方向,從事電力電子成套設備的研發、制造、銷售和服務;承建新能源發電產業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由公司承建的哈爾濱九洲電氣技術有限公司 6MWp 光伏發電工程,其中 2MWP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工程已于 2013 年建成并投入發電;由公司 2015 年 6 月承建的《七臺河萬龍、佳興風電項目》,項目總容量為 96MW 已在 2016 年 3 月底前全部并網發電,因此董事會認為公司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國風新能源已取得項目承建批文黔能源新能(2012)365號等項目前期核準文件,為普利風電項目的合法持有人,得到關嶺縣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多家銀行承諾項目建設后愿意提供總投資額70%的項目貸款,因此董事會認為國風新能源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六、見證律師法律意見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認為:《BT合同》項下九洲電氣與合同相對方貴州關嶺國風新能源有限公司真實存在,其具有簽署《BT合同》的合法資格,并且《BT合同》的簽署和合同內容合法、真實、有效。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法律意見書。
七、風險提示
1、本合同涉及金額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導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風險,存在項目建設內容變更及違約的風險。
2、項目的推進需要各方協助,由于人員變動,可能存在項目不能如期完工的風險。
3、該合同系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的影響所造成的風險。
八、備查文件
1、簽署的《關嶺縣普利風電項目BT總承包合同》;
2、董事會關于日常經營重大合同雙方履約能力的分析說明 ;
3、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關于《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與貴州關嶺國風新能源有限公司簽署的<關嶺縣普利風電場項目BT總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