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經信委下達《自治區2016年公益性、調節性發電量計劃的通知》。通知指出:對2015年底前投產的新能源機組給予保障性電量。但記者注意到:保障發電小時數中,風電僅為700小時,并網光伏僅為500小時。
早在2016年2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下達《2016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16]413號文件。通知要求各地經濟運行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落實優先發電制度,優先預留規劃內可再生能源的年度發電空間,鼓勵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認真做好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相關工作。有關省份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5]2554號)要求和試點方案內容,積極推進試點。其他可再生能源消納矛盾突出地區,也可參照文件精神研究本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隨后,2016年5月27日,國家發改委出臺《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省風電、光伏項目的保障小時數。記者看到,國家發改委要求新疆風電最低保障小時數為1900,光伏為1500。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新疆電網裝機容量達到6576.2萬千瓦,其中風電1690萬千瓦,光伏527萬千瓦,風電和光伏裝機容量均居全國第一位,新能源占比達到33.7%。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新疆地區2015年光伏棄光為24.8%,南疆部分地區達到30%以上。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指出按照國網新疆電力公司的預測,2016年棄風、棄光比例將達到50%左右。
多位業內企業告訴世紀新能源網:如果按照新疆經信委這份通知文件執行,新疆光伏限電將達到75%(滿發情況)。即使按照國家發改委保障小時數,限電也在66%左右。不僅如此,今年630之間新疆同樣出現搶裝,如此高的限電情況,在新疆投資的清潔能源企業將無法生存。而因為嚴重的棄光,2016年新疆沒有獲得國家能源局光伏建設指標。
國家發改委: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