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源儲配保障和創新示范工程
——加快荊州江陵煤炭儲備基地建設。積極支持配合蒙西至華中鐵路煤運通道建設,充分發揮鐵水聯運、水陸聯運等綜合交通運輸優勢,建設煤炭物流公共服務平臺,重點推進荊州江陵為煤炭物流儲配基地建設,打造煤炭儲備、物流配送、加工增值及區域交易中心,新建6個3000噸級(水工結構兼顧5000噸級)散貨泊位,其中進口泊位2個,出口泊位4個,年通過能力2235.6萬噸,并建設341000平方米陸域堆場、7.212公里鐵路轉用線等相應配套設施及輔助工程,項目總投資37.95億元、2017年計劃完成投資2.29億元。(聯系處室:省能源局煤炭處)
——加快推進潛江地下儲氣庫建設。支持配合項目單位加快庫容規模10億立方米、總投資35億元的潛江地下儲氣庫項目前期工作,爭取項目早日開工。(聯系處室:省能源局油氣處)
——推動多種能源集約高效利用。積極推進工業園區建設集中供熱設施,統籌規劃熱電聯產項目,鼓勵發展熱電冷多聯供項目。鼓勵發展分布式能源、微網、智慧能源,推動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建設一體化集成供能設施。重點推進武漢未來科技城多能互補示范工程等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國家試點項目建設,應用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主供能,風、光輔供能,建設自發自用低碳分布式能源微網,實現可再生能源、高效低碳天然氣能源的互補應用。圍繞智慧微網系統對供能、輸能、儲能、用能全鏈條進行能源管理、調度、交易,實現能源管理智慧化。項目規劃總裝機容量270MW,其中天然氣能源站工程120MW、武漢新能源研究院光伏建筑一體化工程1MW、武漢未來科技城屋頂分布式光伏49MW、地面100MW光伏項目及28MW儲能、配套管網工程、智慧微網工程、光儲一體化公交車站充電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30億元、2017年計劃投資10億元。(聯系處室:省能源局能源發展處、電力建設處)
——推動國家能源海洋核動力平臺示范工程建設。中船重工湖北海洋核能有限公司,研制并建造首艘海洋核動力平臺,發電功率2×2.5萬千瓦,為渤海油田等海上用戶提供核電電力供應,項目總投資約30億元。目前,正在開展研制和申報國務院核準的前期工作。(聯系處室:省能源局裝備處)
——油品(國V-國VI)質量升級改造。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在武漢、荊門、潛江開展油品國V-國VI升級改造。主要包括汽柴油加氫裝置,渣油加氫裝置及系統配套,汽油吸附脫硫裝置和柴油加氫裝置等。項目總投資5億元,2017年計劃完成投資1億元。(聯系處室:省能源局裝備處)
(四)油氣管網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進一步優化完善管網布局。推進國家干線和省內支干線及聯絡線建設,推進管道間互聯互通,構建安全可靠、布局合理、全面覆蓋的天然氣管網。重點建設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湖北段、川氣東送二線等天然氣骨干管道工程和荊門—襄陽成品油管道工程,著力推進十堰六里坪—竹山—竹溪、孝感—大悟、赤壁—崇陽—通城等省內支線聯絡線建設。油氣管道項目總投資224億元、爭取 2017年開工1000公里、建成300公里,完成投資約20億元。完成“縣縣通”工程,實現全省縣級以上區域天然氣利用全覆蓋;實施“氣化鄉鎮”工程,推進鄉鎮燃氣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居民氣化率。(聯系處室:省能源局油氣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在委黨組領導下,成立省能源局重大能源保障建設工程工作專班,由省能源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處主要負責人為專班成員。能源發展處負責工程包建設任務的總體推進、綜合協調督辦,各成員處根據職責分工,科學制定工作時間表、路線圖,具體推進,確保工程包順利實施。
(二)加強項目調度。一是利用全省項目“兩庫”平臺對重大能源保障項目實行滾動管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經過研究論證后的重大項目,及時納入儲備庫管理;完成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劃許可、用地批準、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轉入建設庫。按照“儲備一批”、“完善一批”、“實施一批”的要求,滾動完善項目庫,不斷推進“重大能源保障建設工程包”建設。二是建立健全全省重大能源保障建設工程項目協調機制,加強與能源企業、市州發改部門對口銜接,協調解決重大工程項目推進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為項目順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項目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抓緊落實項目備案、環評、土地以及配套資金等相關手續,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加快項目建設,落實主體責任。三是建立“月分析、季調度、年巡檢”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調度原則,地方發改部門要統籌協調企業投資項目并聯審批事項,簡化前期手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協調推進。各地發改部門和項目單位要與省能源局相關處加強溝通銜接,定期報送項目動態進展情況。列入清單的項目原則上要保證能按計劃開工建設,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及時對重大能源保障建設工程包中的項目提出調整完善意見。
(三)加大扶持力度。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國家、省各項優惠政策,加大對能源發展在財政、稅收、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能源財政支持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的同時,加大省級財政資金對節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安全、能源科技創新、能源裝備科研成果轉化及新技術和成果應用的引導。積極拓寬能源建設融資渠道,完善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機制,統籌采用基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模式,引導社會資金、資源等要素的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