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要從事新能源發電項目的投資開發、運維及電力銷售的新能源公司——江蘇省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蘇新能,833368.OC)成功“闖關”。然而大客戶依賴癥較重、政府補貼占營收比例較高、應收賬款逐年增加等問題依然突出。
江蘇新能股權結構顯示,江蘇新能目前由國有股東100%持股。截至今年1月18日,江蘇新能股東僅由4戶國有股東組成,分別為江蘇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國信集團)、鹽城市國能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國能投資)、江蘇省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沿海集團)、江蘇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農墾集團),持股比例分別為65%、15%、15%以及5%。其中,江蘇省人民政府直接持有國信集團、沿海集團、農墾集團100%股權,因而間接持有江蘇新能85%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江蘇新能成功上市將擴大控股股東國信集團在A股的資本版圖。截至目前,國信集團已經是三家A股上市公司的股東——持有借殼上市的江蘇國信(002608.SZ)約75%的股份,為其控股股東;持有華泰證券(601688.SH)約17%的股份,為其第二大股東;持有三元股份(600429.SH)約0.33%的股份,躋身其前十大股東之列。不過,正因為國信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江蘇國信的存在——這家以火電業務為主的企業與江蘇新能所從事的經營業務相似,致使同業競爭問題成為江蘇新能在IPO過程中屢次被問詢的一大問題。
2017年,瀕臨退市的*ST舜船被江蘇國信借殼后,轉型成為一家火力發電業務和信托業務的雙主業公司。但該公司2017年中報顯示,火力發電業務是江蘇國信最大的主營收入來源,報告期內,其電力業務實現營收占比超過八成。且江蘇國信所生產的電力全部輸入江蘇電網。
而江蘇新能主營業務主要包括風電、生物質發電以及太陽能發電,同屬電力行業。因此,作為同為國信集團所共同控制的企業,江蘇新能與江蘇國信存在同業競爭的情況。盡管國信集團自2014年起通過多次股權劃轉將旗下同類資產劃轉給江蘇新能,以降低同業競爭風險。但是,截至目前,國信集團旗下仍然控制著6家火電企業和2家水電企業,并參股一些能源企業,同業競爭關系仍然潛在。對此,國信集團試圖出具了逐步解決的承諾,而能否順利解決,還需后續觀察。
其次,國有股東光環加持下,江蘇新能與地方國網電力公司合作關系日益密切,從而助推其近些年來的業績穩步上升。財務數據顯示,該公司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和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4.18億元、3.12億元,較2016年同期分別增長23.73%、6.68%。然而,業績上升之余,江蘇新能的“大客戶依賴癥”日益嚴重。
招股說明書顯示,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江蘇新能各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所貢獻的銷售額占營收比例逐年提高,且均超過95%。這其中,該公司對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銷售電力所獲得的收入占營收比例已由2014年的約80%增加至2017年上半年的96%,依賴程度逐年提升。雖然,江蘇新能對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的依賴有其區位因素的影響,但這也使得該公司未來營業收入增長與否將取決于其與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交易的可持續性。
需注意的是,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等大客戶在給予江蘇新能強力支持之時,江蘇新能出現電力公司應收賬款額持續增加的現象也是不爭的事實。招股說明書顯示,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江蘇新能應收電力公司賬款額由1.34億元增加至5.36億元。同期,上述應收電力公司賬款余額占公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的比例則由73.19%猛增至97.97%。
值得注意的是,應收電力公司賬款絕大部分為電價補貼款項。2017年上半年,這部分金額已累計達4.75億元,占比高達約89%。根據相關政策,電價補貼部分需要上報國家財政部并由國家財政部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補貼企業目錄,從可再生能源基金中撥付,但這一過程存在發放補貼時間有所滯后的情況。這一情況,將會對江蘇新能的現金流造成影響。
與此同時,招股說明書顯示,江蘇新能每年獲得的電價補貼收入占當期營收比例達到30%以上。隨著平價上網漸近,電價補貼下滑以致最終取消將成為趨勢,上述補貼減少勢必將對該公司未來的業績帶來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