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肅電投鼎新風電與華銳風電簽訂了風力發電機組采購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鼎新風電向華銳風電采購風電設備并支付相應貨款。鼎新風電因風機設備質量缺陷等問題未全部支付貨款。因此華銳風電以部分貨款尚未支付為由將鼎新風電起訴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7年7月5日,甘肅電投收到酒泉匯能轉來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該院已受理華銳風電訴被告甘肅電投孫公司鼎新風電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華銳風電以部分貨款尚未支付為由將鼎新風電起訴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索賠貨款2.37億元。
今日,華銳風電與甘肅電投鼎新風電有限責任公司訴訟一案得到和解,結果為甘肅電投鼎新風電原本應支付華銳風電1.7億元,但因風機質量問題,支付金額減少5500萬元。
以下為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