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到河南等中西部地區,拜訪了多位縣委書記、縣長以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就縣域經濟發展和風電產業現狀與他們進行了深入探討。一個基本的共識是,發展風電是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平價時代的到來,會促使風電成為縣域經濟的新支柱產業。
通過這次調研,我發現即便在一些新能源欠發達縣域,當地政府對發展風電的認知和積極性也發生了顯著變化,看好風電平價時代帶來的新空間。但他們也期望政府部門上下聯動,進一步完善政策機制,發揮縣域風電產業的積極性;同時,也希望電網企業、風電開發商和整機商積極參與到縣域經濟新支柱產業的建設與發展中來,共創能源轉型新時代。
遠景能源高級副總裁田慶軍
風電如何助力縣域經濟發展,有這樣一個貧困縣的例子:該縣為農業縣,傳統資源匱乏,支柱產業增長乏力。由于區位優勢不明顯,投資吸引力一般,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縣委、縣政府積極探索脫貧致富途徑,大力發展旅游業、養殖業,但這些產業對縣域經濟的支撐力度還需時間來檢驗。
目前看,該縣亟需建立和打造新的支柱產業。隨著技術進步,風電等新能源不僅綠色環保,更是“綠水青山”型產業,而且是可再生、可持續的“金山銀山”。風電成為區域產業發展的首選,不僅會直接促進能源結構轉型,更重要的是為當地綠色經濟發展添加新動力。
從風資源稟賦看,該縣地處平原,風剪切較高,140米高空年平均風速實測在6.1米/秒以上,如果采用遠景最新款EN-156/3.0機型,年發電小時數可達3000小時,度電成本可控制在0.30元/千瓦時以下。即便是平價,風電仍然有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如果縣政府帶土地、帶產業基金、扶貧基金等以合作社方式入股風電項目,可以實現持續20年的穩定投資收益,經濟效益不容小視。
在與上述縣負責人的座談中,我和他們算了這樣一筆賬:以一個50MW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為例,目前電價0.52元/千瓦時,全部并網運行后年發電量為1.5億千瓦時,可實現發電收入0.78億元、利潤4000萬元。按照項目20年的壽命周期,可實現稅收2.7億元。如果縣政府以合作社方式入股49%,還可獲得年均1960萬元分紅,累計20年可實現分紅3.92億元,帶動約4900戶貧困人口脫貧。
即便平價,依據當前0.3779元/千瓦時火電上網電價,每年發電收入仍有0.57億元,可實現利潤2400萬元,累計20年可實現稅收1.67億元。如果縣政府仍以同樣合作社方式入股49%,仍可獲得年均分紅1175萬元,累計20年分紅2.35億元。
關于土地問題,每臺風機建成后占地不到半畝,而且可以見縫插針,廣泛利用荒地廢地,最大化利用土地資源,保護綠水青山。50MW風電場建成后總占地面積不到十畝。
而對于該縣,這樣的風資源可開發量至少在500MW以上,其經濟性和社會效益可見一斑。更重要的是,風電項目建成后,政府可以借助開發商和整機企業的技術力量,為當地培養一批技術工人,長期服務于當地風電產業以及對外輸送風電技術人才,拉動地方就業,帶動區域脫貧。同時,還可以積極探索小城數字化,以電力能源為抓手,發展智慧縣城和小鎮,為未來“隔墻”售電、新能源汽車充電等新商業模式的到來奠定堅實的基礎。
盡管平價后國家對風電開發規模不再有強制要求,完全遵循市場規律。但從目前現狀來看,電網送出和本地消納會成為制約縣域風電開發的瓶頸。
因此,對于貧困縣及中西部需要加快發展的縣域,我建議國家能給予傾斜政策,大力規劃建設電網,把風光資源看成新的礦產資源,把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發展權落地轉化為“新能源開發權”。另外,隨著供暖、儲能、制氫等技術的進步,區域也可積極探索風電的二次消納,減少對電網的依賴,讓風電盡快成為縣域經濟的支柱產業和新經濟的增長點。
(文 | 田慶軍 系遠景能源高級副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