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突發,江蘇各電力用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積極調整生產方式,造成用電量大幅波動,發電企業生產也受到很大影響,電力交易無法正常開展,電力市場主體存在較大違約風險。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和江蘇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切實減輕因疫情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和生產經營負擔,保障電力市場平穩有序運行,江蘇能源監管辦按照中長期交易規則規定,發函要求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調整2020年1-3月份電力市場偏差考核等相關事項。
新冠肺炎疫情突發,江蘇各電力用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積極調整生產方式,造成用電量大幅波動,發電企業生產也受到很大影響,電力交易無法正常開展,電力市場主體存在較大違約風險。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和江蘇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切實減輕因疫情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和生產經營負擔,保障電力市場平穩有序運行,江蘇能源監管辦按照中長期交易規則規定,發函要求江蘇電力交易中心調整2020年1-3月份電力市場偏差考核等相關事項。
此次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免除1-3月份用戶側(含售電公司)偏差考核,同時要求各售電公司不得對其綁定用戶收取偏差考核費用;二是暫停開展2月份月內掛牌交易及3月份集中競價等各項交易;三是調整有關結算原則:2月份用戶側(含售電公司)先結算月度競價電量,超出部分按年度交易合同結算。3月份用戶側(含售電公司)實際用電量按年度交易合同結算。執行年度交易合同時,按照剩余合同電量等比例分攤方式結算。對于無年度交易合同或合同電量不足的的用戶、售電公司,全部電量或不足電量按照目錄電價結算。
下一步,江蘇能源監管辦將加強市場主體規則執行情況監管,對損害市場主體利益,違反市場交易規則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密切跟蹤疫情影響情況,督促電力交易中心做好各項工作落實,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切實保障江蘇電力市場運行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