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進一步表示,目前100萬的風電裝機,大部分時間出力只有40萬-50萬千瓦,而高負荷時段一年僅出現少數幾次,所以如果以最高負荷來設計輸電線路,顯然很不經濟。
與消納與輸電計劃對應的是調峰能力。由于風電的不穩定性,遠距離輸電需與火電或水電捆綁。國家電網計劃在風電煤電資源富集地區,采用風火打捆方式聯合外送;而對于無法捆綁的地區通過建設抽水蓄能電站來解決調峰問題。
具體目標是,2015年國家電網經營區抽水蓄能電站規模需達到2100萬千瓦,2020年達到4100萬千瓦。
國家電監會輸電監管部主任幺虹對此指出,抽水蓄能的成本代價還是很大,如果三北風電能與西南水電能互補互調,將能實現風能更大范圍的消納,也能增強電網的調峰調頻能力。
剔除無序開發
舒印彪表示,國家電網建議將七個風電基地輸電規劃納入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十二五”電力規劃,以實現風電并網消納規劃的實施。
其實國家電網的目的很明確,一旦規劃能納入國家戰略和規劃,相關輸電工程和配套工程將能更容易獲得國家審批而加快建設,以避免國家電網再次因風電并網問題受人詬病。
據介紹,目前風電項目與電網項目審批脫節,國家和地方分別審批,先批風電項目,后批電網項目使得一批風電場建成后無法及時并網發電。
“風電被地方政府鉆政策空子分拆審批,但電網項目無法分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參會人士告訴本報。此前本報記者在內蒙古、遼寧和廣東實地采訪時了解到,為加快獲批,風電項目被分拆成若干個5萬千瓦的小項目由省級發改委審批是普遍存在的現象,這也是風電規劃逐級膨脹的原因所在。
由于與國家規劃相背離,這些項目建成往往無法及時并網。內蒙古科左中旗風電辦主任楊木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就表示,目前分拆審批的空間越來越小,關鍵還是得取得電網的并網許可。
舒印彪指出,目前在風電規劃建設方面,存在部分?。▍^)風電發展規劃不確定、經常調整的問題,導致電網建設無所適從,風電場與電網建設不協調。
史立山也表示,目前風電還存在無序開發問題,究其深層次原因是地方政府受利益驅動,很多地區都把風電當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使得同質化發展嚴重。
國家電網希望國家相關部門下一步能嚴格風電審批程序,杜絕風電拆分建設,以促進風電場建設由分散無序向規?;⒓s化發展。
除此之外,風電工程與電網工程建設工期不匹配,也是造成“并網”難的原因之一。據介紹,風電項目建設周期短,通常首臺機組建設周期僅為6個月,全部建成也僅需1年左右;而電網工程建設周期長,輸電線路需要跨越多個市縣,協調工作難度大。220千伏輸電工程合理工期需要1年左右,750千伏輸電工程合理工期需要2年左右。
所以,對于七大風電基地中需要跨省(區)消納的風電,國家電網建議由國家主管部門統一核準,提前安排電網建設項目,以確保千瓦風電基地與電網工程配套建設、同步投產。這其中也需要建立網廠協調機制,使風電場與電網企業也能有機銜接。
實際上,風電跨區消納還存在另外一個需要平衡的問題,就是為接納區外清潔能源,中東部負荷中心地區需要統籌本地和外來電源的比例,控制火電建設規模,同時加快調峰電源建設,預留市場空間,提高接納風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