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陽縣人民政府關于潤時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陽一期350兆瓦風電場項目建設用地擬征收土地的啟動通告
宜政通〔2024〕3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宜陽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宜陽縣柳泉鎮、高村鎮、韓城鎮和三鄉鎮4個鎮范圍內,約6.7485公頃,涉及柳泉鎮龍潭村、沙漠村、上于村、尹村、趙溝村、紙房村;高村鎮安溝村、北王村、杜渠村、豐澗村、紀彰村、里溝村、劉溝村、馬朝溝村、石村、王眷村、溫村、演禮溝村、張深村、張延村、趙坡村;韓城鎮陡溝村、福昌村、閣北村、秦王村、蘇河村、桃村、王窯村、五岳溝村、小馬溝村、窯上村、于凹村;三鄉鎮東柏坡村、東王村、古村、后寨村、馬灣村、坡頭村、仁村、西村等40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潤時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陽一期350兆瓦風電場項目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公用設施用地,建設符合法律法規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宜陽縣人民政府擬組織柳泉鎮人民政府、高村鎮人民政府、韓城鎮人民政府、三鄉鎮人民政府會同縣農業農村、人社、自然資源、電力等相關職能單位,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進行全面調查。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河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豫自然資發〔2023〕66號)等要求,宜陽縣人民政府擬召集縣信訪局、自然資源局及相關局委和柳泉鎮人民政府、高村鎮人民政府、韓城鎮人民政府和三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及擬征地村和村民小組干部組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小組,對該項目擬征收土地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