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電風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電風能)為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電股份)和湘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電集團)共同投資的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9億元,股權比例為:湘電股份持股51%,湘電集團持股49%。
根據湘電集團和湘電股份在湘電股份2010年《配股說明書》的承諾,湘電集團將推出所持湘電風能全部股權,并將其全部注入湘電股份。為確保湘電風能健康持續發展,確保湘電股份實力的不斷提升,確保廣大投資者利益,湘電股份以71,883萬元購買湘電集團所持湘電風能49%的股權。
此次交易完成后,湘電股份持有湘電風能100%股權,湘電風能成為湘電股份全資子公司,湘電風能主管業務不變。
自2004年2月至今,周建雄同時擔任湘電股份與湘電集團的董事長,基于兩個公司這樣一種特殊關系,不得不讓人懷疑此次關聯交易的公平性。對此,周董事長解釋,公司絕對是陽光作業,企業的決策權和經營權絕對是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不存在半點貓膩。
1.467億補償款,巧合還是內幕?
2004年2月11日,湘電股份收購長沙水泵廠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股權協議正式在長沙簽訂。
根據購并協議,湘電股份出資5997.0658萬元收購長沙水泵廠69.96%的股權,作為交易條件,長沙市政府以專題會議紀要形式同意將長沙水泵廠使用的222056.61平米方行政劃撥地變更為工業出讓地,將土地出讓收入彌補水泵廠虧損和補實注冊資本金。
根據2006年長沙水泵廠與湘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湘電房地產,系湘電集團子公司)達成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長沙水泵廠出讓長國用(2005)字第000724號土地的使用權。長沙水泵廠于2008年度確認該土地使用權裝讓收益104,719,236元。
2008年12月,湘電房地產承諾在不超過1.467億元的條件下,補償長沙水泵廠搬遷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及損失。2010年3月,長沙水泵廠芙蓉路廠房完成全部搬遷工作,湘電房地產補償長沙水泵廠及其子公司湖南湘電長沙水泵有限公司(湘電水泵)和湖南湘電長泵鑄造有限公司(湘電鑄造)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及損失共計人民幣1.467億元。
“1.467億的補償款,前后分毫不差,是純屬巧合還是另有內幕,不得不讓人心存蹊蹺。此外,賠償款的資金來源是不是賣土地獲得,湘電股份是不是已經轉行房地產業,靠房地產的利潤來支撐公司發展?”湘電股份一位股東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周建雄表示,湘電股份的財務是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數據絕對放心可靠,也不存在內幕。至于資金來源,完全是湘電房產公司的自有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