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仙游)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你司《關于仙游草山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仙游風電綜字〔2012〕2號)、仙游縣發展改革局《關于請求核準仙游草山風電場項目的請示》(仙發改〔2012〕3號)及有關附件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合理開發利用當地的風能資源,減緩對省外一次能源輸入的依賴,發展清潔能源,減輕環境污染,適應區域負荷發展需要,同意建設仙游草山風電場項目。
項目單位:福能(仙游)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為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省福能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出資設立的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莆田市仙游縣社硎鄉、西苑鄉。
三、項目建設規模為3.6萬千瓦。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24臺1.5MW級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和配套的風電場內集電線路,1座110KV升壓變電站。
項目建設期1年。
四、項目總投資為33227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20%,由項目單位自籌,其余申請銀行貸款。
五、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各項節能措施并盡量選用節能產品;切實落實安全、環保、水保“三同時”制度。
六、招標內容。根據《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及其配套規定,本批復附《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1份。請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的要求,依法開展項目招標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將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我委。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核準招標事項的,應報我委重新核準。
七、節能審查。我委已審查你司報送的仙游草山風電場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表》,具體審查意見附后。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節能審查意見,落實相關措施,切實做好節能降耗工作。項目如申請重新核準或申請核準文件延期,項目節能評估文件須重新報我委審查。
八、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審查。我委已對你司報送的《仙游草山風電場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相關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評估材料進行評審,請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重大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意見(試行)》(閩委辦〔2010〕97號)要求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審查意見,落實各項維穩應對措施,切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九、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主要有:
(一) 仙游縣建設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50322201120066號);
(二)福建省國土資源廳《建設用地預審意見書》(閩國土資〔2011〕預081);
(三)莆田市環保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出具的審批意見,福建省環保廳《關于下放部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權限的通知》(閩環保評〔2011〕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