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調整政府投資結構和重點,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支持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積極探索和實現產業技術研究開發資金的多元化投入形式,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大技術開發投入,通過自主研發,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五)加強引進消化吸收,提高自主創新的內在動力
加強對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管理,組織用戶單位與制造企業聯合開展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活動;對重大技術和裝備的引進必須制定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方案,并經有關部門組織咨詢論證;對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的先進裝備和產品,納入政府優先采購的范圍,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內在動力。加快制定鼓勵使用國產技術裝備等優惠政策。
(六)完善技術標準體系,掌握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
研究制定并定期發布國家必須掌握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產業技術和重大技術裝備目錄,并在科技計劃和投資計劃中予以重點支持;支持以企業為主體研究制定自主技術標準,加速淘汰技術水平落后、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嚴重的產品和裝備;加快國外先進標準向國內標準的轉化;鼓勵企業開發并掌握核心技術,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提高國際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