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超硬材料產業集群。發揮產業優勢,重點發展高品級金剛石、立方氮化硼、新型刀具、磨具等產品,培育壯大超硬原輔材料—超硬材料—超硬材料制品—超硬材料裝備產業鏈,形成以鄭州、許昌、南陽、商丘市為支撐的超硬材料產業集群。支持鄭州市重點發展聚晶立方氮化硼刀具、高效金剛石鋸切工具、高速精密超薄磨具、智能化大型壓機、高性能原輔材料等產品,支持許昌、南陽、商丘市重點發展寶石級人造金剛石、超細粒度金剛石、聚晶超硬材料復合片、超硬切削刀具等產品。
(九)節能環保裝備產業集群。強化骨干企業集成創新,推進裝備成套化和配套本地化,重點發展余熱余壓發電設備、節能低碳型建(耐)材成套生產設備、城市垃圾處理及沼氣工業化設備、環保藥劑材料、電(袋)式除塵器等節能環保裝備產品,形成以鄭州、洛陽、平頂山市為支撐的節能環保裝備產業集群。支持鄭州市重點發展垃圾、污水處理等產品,支持洛陽市重點發展余能循環再利用設備、低溫余熱能量轉換器、環保藥劑材料等產品,支持平頂山市重點發展高壓變頻、節能電機等產品。
(十)智能電網裝備產業集群。發揮龍頭企業作用,拓寬產品領域,重點發展智能輸電、智能變電、智能配電、智能用電等產品,形成以許昌、平頂山市為支撐的智能電網裝備產業集群。支持中原電氣谷核心區產業示范園區重點發展智能化變電站、智能電表、智能電網監測及信息管理支撐系統等產品,支持平新集聚區產業示范園區重點發展特高壓超高壓智能開關設備、特高壓超高壓互感器等產品。
(十一)軌道交通裝備產業集群。發揮市場優勢,加強技術合作,重點發展車輛、控制系統、站臺設備、施工裝備、維修服務產業鏈,形成以洛陽、鄭州、許昌市為重點的軌道交通裝備產業集群。支持洛陽市重點發展城市軌道車輛、軌道探傷車、鋁型材車體、轉向架、高鐵軸承、牽引電機、受電弓等產品,支持鄭州市重點發展信號系統、列車網絡控制系統、地鐵站臺裝備、大斷面盾構設備等產品,支持許昌市重點發展配電、弱電控制系統等產品。
(十二)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提高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技術水平,強化產業鏈合作,重點發展動力電池、電機、電控、整車產業鏈,形成以鄭州、新鄉市為重點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支持鄭州市發揮汽車整車骨干企業技術優勢,重點發展電動客車、電動乘用車、電動場地專用車等整車產品,支持新鄉市做強動力電池產業鏈,加快發展新型動力電池材料及電池、電動乘用車等產品。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發展電動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產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問題協調機制,成立由省政府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加強部門聯動,各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推動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二)實施項目帶動。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集中要素,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技術開發及產業化項目建設。充分發揮省重大科技專項和企業自主創新專項作用,集中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掌握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技術成果,制定一批行業和國家標準。強化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中心建設,培育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研發平臺。建設一批產業技術創新、信息技術服務等公共平臺以及檢驗檢測、認證等公共服務機構。發展一批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產業創新聯盟。
(三)拓寬融資渠道。省扶持企業自主創新、高新技術產業化、工業結構調整等專項資金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傾斜。要加大財政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與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配套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鼓勵各地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揮市場作用,創新融資機制,利用創業投資、地方金融機構以及省級投融資平臺,拓寬融資渠道。設立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爭取開展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試點。完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評估、擔保、質押貸款機制。支持企業通過上市和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方式融資。完善省內產權交易市場,推動未上市企業股權流通。
(四)強化示范推廣。在市場應用、生產許可、政府采購、財政補貼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設光伏示范小區、半導體照明應用示范城市等重大應用示范工程。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支持創新藥物優先進入醫保目錄,加快節能產品、節水標志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和資源循環利用產品推廣應用等。加快“三網”融合,建立健全創新藥物、新能源、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支持企業開拓國外市場,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
(五)加強招商引資。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園區為載體,完善配套條件,全面提高人力資源保障、產業配套、技術信息、物流和政府服務能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促進一批重大標志性項目落地建設。著力引進國內外500強和行業龍頭企業,在我省布局建設制造和研發基地。加強與央企的戰略合作,深入落實與央企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爭取新的央企重大建設項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