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推動創業投資發展。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基金,特別是積極爭取設立中央財政參股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設立地方財政參股的創投基金。鼓勵黃河三角洲產業投資基金、山東半島藍色經濟發展投資基金等產業投資基金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傾斜。吸引央企、民企、外資等各類社會資本在我省設立創投基金,助推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
5.實行優惠的土地政策。各級政府應優先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供地,對屬于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6.優化產業發展布局。深入實施重點區域帶動戰略,依托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省會城市群經濟圈和魯南經濟帶等重點區域,發揮優質資源富集的優勢,盡快建成國內一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聚集區。以各類園區和基地為載體,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項目向園區集中,避免盲目布局、重復建設。培植一批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技術先進、配套發展的產業集群,打造一批創新能力強、帶動作用大、經濟效益好的產業鏈條,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聚集式發展。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軍區,省軍區。各民主黨派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