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能源消費革命,積極發展清潔能源
對于習近平此前提出的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以及構建煤、油、氣、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的要求,《行動計劃》亦提出了量化目標,要求切實扭轉粗放用能方式,不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為嚴格控制能源消費增長過快,《行動計劃》提出根據差別化原則,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產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產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產能能效要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針對地域差異,推行區域差別化能源政策。
同時,積極發展天然氣、核電、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推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
其中,加快清潔能源供應,控制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煤炭消費總量,推進減量替代,壓減煤炭消費,到2020年,全國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2%以內。削減京津冀魯、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加大高耗能產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擴大外來電、天然氣及非化石能源供應規模,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魯四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對于煤炭消費削減造成的缺口,由清潔能源填補。《行動計劃》提出,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加強供氣設施建設,擴大天然氣進口,到2020年,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城鎮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氣。同時,穩步發展天然氣交通運輸、適度發展天然氣發電、加大液化天然氣和管道天然氣進口力度。
《行動計劃》對核電發展提出的要求是,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研究論證內陸核電建設。堅持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推進AP1000、CAP1400、高溫氣冷堆、快堆及后處理技術攻關。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
對于可再生能源,《行動計劃》提出了積極目標,按照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的原則,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其中,到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地熱能利用規模達到5000萬噸標準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