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條令及按國家對化工行業的要求,為促進涂料行業健康和諧發展,維護行業、企業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規范行業,規范市場,發揮本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與地位,特制定本管理準則。
第一條:制定本準則的基本原則是:守法、誠信、公平、發展。
第二條:涂料行業(含顏、輔料)屬于化工行業精細化工類范疇,為國民經濟各行各業提供多種裝飾、防護、功能性配套服務。凡從事涂料及上下游生產、經營、施工應用的企業和相關單位系屬遵守并執行本管理準則范圍。
第三條:中國涂料工業協會是制定并宣傳和組織本管理準則的實施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是:了解企業情況,宣傳行業管理準則;針對企業在行業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執行行業管理準則所出現的情況、意見,進行匯總、分析,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提出建議。
第二章 行業管理
第四條:統計管理
1涂料企業應執行國家《統計法》,堅持按時、按規定進行產量和經濟指標統計,并建立企業內部統計程序的管理制度。按國家統計局即將出臺的GB/T4754-200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附件1)進行統計,并上報協會。
2凡對未進行上報上年度產量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企業,當企業在申報國家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國家名牌產品、省市著名商標、名牌產品及企業評價時,協會不出具任何證明材料。
第五條:安全管理
1涂料企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建立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2從事溶劑型涂料及樹脂、稀釋劑及配套材料的生產企業與經銷單位,均屬危險化學品管理范圍。生產企業、經銷單位必須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安全許可證》,并按協會提出的《涂料生產防火防爆導則》(附件2)要求,結合各自企業具體情況制定企業的安全生產手冊。
3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的涂料及相關產品,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國家安全生產
管理部門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備案登記。
4企業使用的產品標簽應包含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要求的應急處理措施、個體防護、接觸限值等安全、環境及健康警示信息 。企業應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產品附有法律法規符合性的安全技術說明(MSDS)提供給客戶/消費者。并且MSDS及產品標簽應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5企業產品必須通過國家或相關技術標準化及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如VOC、重金屬 含量等, 并鼓勵企業達到高于國家標準要求和優先采用先進的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