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黃群
今天(6月15日)是全球風能日,在這一天,各個風能大國都要舉辦各種主題活動,來提高人們對風能的認識,倡導充分利用清潔能源。
在這個節日里,我們能為行業的讀者做些什么?
“十二五”期間,我國風電裝機總量已躍居世界第一位,并提前完成了規劃目標。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國內最早從事風電開發的專業公司,目前風電裝機居全球首位,預計到今年底有望突破2000萬千瓦。作為領跑者,龍源電力見證了中國風電20多年的發展,親歷了風電產業走向成熟的各個階段,也對風電行業“十三五”期間的的健康發展有更多深入的思考。
今天龍源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黃群就從龍源的“得”與“失”說說行業走過的彎路和未來發展的關鍵問題。
龍源“得”與“失”
回顧龍源電力的風電發展歷程,從技術層面歸納,主要有三點經驗:第一,把握發展機遇,確立了先發優勢;第二,堅持創新發展,緊跟行業技術進步;第三,追求效益最大化,算清項目效益賬。
2009年前投產的風電項目奠定了龍源電力風電領跑者的地位,在當時創造了價值,確立了龍源電力在國內風電領域的優勢。以發展的眼光看,這些項目作為曾經的中流砥柱,很好的完成了其歷史使命。但隨著“三北”限電形勢不斷惡化,2009年以前的項目利潤下滑嚴重,是目前的客觀實際,也是大多數風電投資商面臨的共同問題。
由于當時機組性能較差,再加上早期微觀選址技術水平較低以及對大型風電場尾流認識不夠,估計不足,部分項目效益已達不到可研設計值,有的項目出現了虧損。未來要追求風電的更高效益,必須堅持技術創新帶動發展,一味靠守住老項目吃國家補貼是行不通的。
避免行業再走彎路
我國的風電產業自《可再生能源法》頒布以來已蓬勃發展了十余年,站在國家節能減排大業的高度回顧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歷史,成績是肯定的,但是走的彎路和教訓也是慘痛的,有些問題時至今日也沒有很好的研究和解決。歸根結底,問題的根源就是“有法不依”,責任不落實,相關各方只顧眼前利益,任意侵占可再生能源的權利,擾亂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秩序,這些確實值得各方認真反思。
① 有法不依,《可再生能源法》貫徹落實打折扣
《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國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本大法,也是企業投資評估可再生能源的根本依據和宗旨。法律中明確要求,“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并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上網服務。未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造成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由國家電力監管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額一倍以下的罰款”。但相關各方遇到利益矛盾就習慣性地犧牲可再生能源,把節能減排拋在一邊,明目張膽的有法不依,有些問題遠未達到技術層面,是管理協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