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國家能源局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新型儲能發展、油氣勘探開發和綠證核發有關情況,解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并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當前我國綠證核發交易規模增長迅速,國內外對我國綠證核發交易的關注度也都很高,請問國家能源局下一步還將采取哪些措施,持續推動我國綠證事業健康發展?
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副主任 魏青山:謝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自2023年綠證全覆蓋新政實施以來,綠證成為我國唯一被認可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證明,前段時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明確國家通過實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等制度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進一步提升了我國綠證的權威性。各地綠證相關政策也相繼出臺。可以說,我國綠證事業發展前景廣闊,以綠證引領綠色電力消費恰逢其時。下一步,我局將在強化綠證制度建設、加快培育綠證市場、促進綠證與碳市場協同、推動綠證國際化等方面持續發力、久久為功。
一是完善綠證核發政策體系。積極落實《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有關要求,編制《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實施細則(試行)》,細化職責分工、賬戶管理、綠證核發、劃轉、核銷、監管及爭議處理、信息管理等內容,規范綠證核發及相關管理,依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實施細則》近期將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是積極拓展綠證應用場景。加快推動綠證核銷機制落地落實,為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標準體系提供有力支撐,形成覆蓋綠證核發、交易、認證、核銷等環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時充分借助數字化、智能化手段,構建可追溯、防篡改的綠證監管體系。
三是推動綠證與碳政策銜接。強化綠證在消納責任權重核算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將消納責任壓實分解到重點用能單位。落實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做好跨省交易綠證核算,推動綠證納入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跡管理。建立健全綠證與CCER市場銜接機制,目前我局已與生態環境部實現信息互通,后續將加快推進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與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系統(CCER)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提升我國綠證國際影響。大力推動我國綠證與有關國際組織、國家綠色消費、碳減排體系銜接,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構和自愿組織。強化標準引領,鼓勵我國企業和機構參與核發、計量、交易等各環節國際標準研究制定。積極參與碳邊境調節機制研究,綠證核發、計量、交易等國際標準制定,也希望相關企業和單位能夠同我們一道,共同為我國綠證事業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