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日前頒布了《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規定企業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經過氣象部門批準,而且探測出來的資源風能太陽能屬國有。
據稱這是我國首個規范氣候資源利用的地方性法規。“風能太陽能屬國有”這則信息一經披露立即引來眾多質疑。企業普遍認為這將增加企業成本,其實是在對民資設立門檻。
6月25日,黑龍江省氣象局對《中國企業報》記者披露,該《條例》并非最終版本,新《條例》正在修改中,“‘風能太陽能屬國有’有些條款在最終版本中將不再體現”。
民資產生出局恐慌
對于黑龍江省人大6月14日通過的《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條例》,一家風電企業高層表示,“‘風能太陽能屬國有’對企業而言,不僅是增加了一個主管部門,還增加了成本增添了企業負擔。”
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趙永紅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利潤率比較低的情況下,加上國家上網電價下調的風險,成本只要增加10%以內,企業就“吃不消了”。
黑龍江省氣象局應急與減災處處長馬旭清在電話中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目前暫時不方便接受采訪,因為目前公告還沒有出來。
但對于網上熱議的《條例》,馬旭清表示,“還屬于征求意見稿,與最終條例并不完全相同,有些條款在最終版本中將不再體現。”
馬旭清同時透露,最終條例將不涉及開發利用部分,只是從探測和保護角度立法。
“6月14日是省人大表決通過,但在發布實施前還將發布公告,向社會公告條例內容,網上的條例還是之前的條款,有些條款在審議過程中進行了修改。”馬旭清表示。
記者在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網首頁法制工作動態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則消息,標題為《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條例》正式公布。文章稱,《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條例》已于2012年6月14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順利通過,將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