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從地方發改委獲悉,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能源委成員單位組織編制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待審。
能源“十二五”規劃是貫徹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國家重點專項規劃,涉及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和加工轉化環節,能源儲運和終端消費環節,是“十二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藍圖和行動綱領。
據了解,規劃內容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我國能源發展基礎,分析面臨的國內外形勢。第二部分提出能源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三部分從資源開發、清潔轉化、供應方式變革、儲運設施、民生工程、消費總量控制、科技裝備、國際合作等八個方面,闡述我國能源發展的基礎思路、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
第四部分從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完善價格機制、健全財金政策、改進投資管理、強化行業管理、加強國際合作統籌協調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第五部分從任務分解、規劃銜接以及跟蹤評估等方面提出規劃實施的具體要求。
“十一五”期間,我國以能源消費年均6.6%的增速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11.2%的增長。以第二產業為主的產業機構、粗放化的發展模式推進資源消耗快速增長。
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從1978年的5.7億噸標煤,提高到2011年的34.8億噸標煤。2011年,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分別為31.8億噸和34.8億噸標準煤,是改革開放初期的5倍以上。
同時,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長也帶來了日益嚴峻的資源約束、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等諸多挑戰,傳統的能源發展方式難以支撐我國現代化進程。
能源行業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能源消費約占世界總量的20%,GDP不到世界總量的10%。人均能源消費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人均GDP卻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50%。能源消費總量與美國相當,GDP僅為美國的37%;GDP與日本相當,而能源消費總量是日本的4.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