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中國商務部發布消息稱,2012年12月18日,美國商務部做出終裁,認定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傾銷幅度為44.99%至70.63%,補貼率為21.86%至34.81%。其中,補貼率較初裁提高了10個百分點,主要來源于我國出口買方信貸項目。
中國風電企業中,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重山風力設備公司、國電聯合動力技術保定有限公司,以及天順風能(行情 股吧 買賣點)(002531.SZ)、華銳風電(行情 股吧 買賣點)(601558.SH)將被征收高額關稅。其中,天順風能被認定的傾銷幅度為44.99%、補貼率為34.81%;華銳風電分別為46.38%和28.34%。
天順風能的張斌對記者表示,這個稅率很高,雖然最終能否實施現在還不確定,但目前的稅率對公司承接美國客戶的訂單會有一定影響。
“公司在美國最大的兩個客戶是GE和維斯塔斯,同時這兩家都是全球性跨國企業,公司給這兩家企業的供貨量能占到其全年采購量的5%左右。”張斌還介紹,2011年,天順風能出口美國的風電塔占公司總量的38%左右,今年可能會比去年要多一些。
2012年1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和越南的應用級風電塔進行反傾銷調查,對中國產應用級風電塔進行反補貼調查。5月,美國商務部對反補貼稅做出初裁:初步設定對上述產品征收14%至26%的反補貼關稅;7月,美商務部裁定對中國制的上述風電設備初步征收大約20.85%至72.69%的反傾銷關稅。據美方統計,2011年我涉案產品對美出口金額為2.2億美元。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表示,由于我國風電行業前期過度擴張,風電設備產能、產量大幅增長,風電塔、風葉等核心組件的產量日益劇增,大量銷往歐美地區。
“今年美國有一項風電設備補貼政策到期,因此美國市場有集中采購的行為。現在新的補貼政策已經出來,2013年還要延續一年。因此,明年美國市場就沒有那么大的采購量了。”張斌說。
根據相關法律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3年1月31日對該案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終裁,若為肯定性裁決,美國商務部將對涉案產品發布反傾銷和反補貼征稅令。
蕭函表示,若“雙反”關稅最終確定,則將對國內風電設備制造企業造成巨大打擊,部分企業可能遭受“滅頂之災”。
張斌表示,天順風能將積極配合商務部進行抗辯,同時,該公司收購了維斯塔斯在丹麥的一項剝離產業,并在那里設立了全資子公司,印度也正在建設分公司,同時主要專注于海上風電設備的太倉港港區工廠將在明年投產,以此來分散對美國市場依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