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1 月23 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的通知。
《規劃》在加強國內資源勘探開發方面提出安全高效開發煤炭、加快常規油氣勘探開發、大力開發非常規天然氣資源、積極有序發展水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和加快發展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六項目標。其中,《規劃》強調,要堅持集中與分散開發利用并舉,以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利用為重點,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風電開發布局,有序推進華北、東北和西北等資源豐富地區風電建設,加快風能資源的分散開發利用。協調配套電網與風電開發建設,合理布局儲能設施,建立保障風電并網運行的電力調度體系。積極開展海上風電項目示范,促進海上風電規?;l展。
另外,《規劃》提出要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并根據資源特性和用能需求,進一步加快風能、太陽能、小水電、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開發利用。以城市、工業園區等能源消費中心為重點,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大力推進屋頂光伏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技術應用,盡快提高分布式供能比重。并且,要鼓勵營造有利于分布式能源發展的體制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