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動我國新能源產業更好發展?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發展呈現出規模大、集中度高的特點,加快推動其發展已是共識。
何以突圍?記者經過調查,發現各方面的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第一,應把建設堅強智能電網作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保障。這不僅有利于促進大型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開發消納,也有利于促進分布式電源的發展。
解決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遠距離外送問題,是目前我國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的緊迫課題。從長遠來看,到2020年,我國風電裝機超過2億千瓦、光伏發電超過5000萬千瓦,這些電源絕大部分集中在西部和北部地區。就近期而言,在現有的電網條件下,“十二五”第一批擬核準風電項目投產之后,蒙東、蒙西、吉林、黑龍江、甘肅、新疆、冀北將出現15%以上的棄風。
測算顯示,通過加大跨區、跨省輸電能力建設,2015年全國風電消納可以從6500萬千瓦提高到1億千瓦。內蒙古政協副主席、發改委主任梁鐵城呼吁,無論蒙東或蒙西,風電仍受制于通道,棄風率還較高,要加快特高壓電網發展。
專家普遍認為,大力發展新能源,在開發上,要堅持大規模集中開發與分布式發展相結合,提高開發利用效率。在運行上,要依托大電網,充分利用不同區域負荷特性差異,實現多種能源開發的綜合效益最大化。在消納上,要突破清潔能源富集地區本地消納能力有限的制約,在全國范圍內消納清潔能源發電,減少棄風棄光。要實現以上目標,必須堅持統籌協調,加快建設“三華”特高壓同步電網和連接能源基地到中東部負荷中心的跨區直流輸電工程。
第二,應該健全相關法律,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目前,我國對清潔能源開發的激勵政策側重于發電環節,對輸電環節、常規電源輔助服務考慮不足,尚未形成完善的定價和補償機制。”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總經理燕福龍認為。
有專家建議,應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償機制,將可再生能源全部接網成本在全國范圍內分攤。如青海柴達木盆地,本地負荷水平僅40萬千瓦,但并網太陽能裝機已過百萬千瓦。目前,可再生能源接網成本主要按屬地原則由西部電網企業承擔。
還需要完善配套政策,方能保障風電快速可持續發展。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先省內、后區域、再全國”安排風電消納市場,統籌風電和其他電源建設。有專家建議出臺風電基地配套跨省區消納的電價機制,明確常規電源為新能源提供輔助服務的補償標準,建立抽水蓄能電站合理的投資回收機制等。這種觀點不無道理。電網企業雖然有責任接納新能源上網,但如果采用讓電網企業持續“出血”的方式來保障全產業鏈的利益,顯然不是市場化的方向。
此外,我們還要將清潔能源、其他電源和電網建設統一規劃,合理安排清潔能源開發建設時序,確保清潔能源科學發展。
第三,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具有顯著的間歇性和隨機性,應注重其對電網安全的沖擊,加強并網管理。
目前,中國風電開發以大規模、集中接入為主,這使得安全性面臨更大考驗。我國2009年以前生產的風機普遍不符合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要求,不具備低電壓穿越等基本功能。2012年,我國“三北”地區發生的多起風電機組大規模脫網事故,暴露出我國風電發展存在機組技術性能不達標、安全控制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謝長軍建議,“國家應當加強引導控制風機制造行業規模,制定和認真執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加大風電機組測試與檢測力度,提高整機開發準入門檻,同時更加注重風機運行管理與數據統計分析,促進風電機組技術進步,提高設備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