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戰略地位進一步明確
2012 年11 月8 日,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支持節能低碳產業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確保國家能源安全。
2012 年10 月24 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書,白皮書指出,中國要堅定不移地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末,中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11.4%,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將達到30%。
“十二五”規劃風電備受關注
2012 年3 月27 日,科技部下發《風力發電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規劃從基礎研究、研究開發、集成示范、成果轉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人才培養和國際科技合作等七大方面提出了風電科技發展規劃。
2012 年3 月27 日,科技部下發《智能電網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十二五”專項規劃》。規劃要求,到2015 年,中國將突破可再生能源發電大規模接入電網的關鍵技術,積極發展儲能技術,解決大規模間歇性電源接入電網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問題。
2012 年7 月6 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2012 年7 月7 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這兩個規劃確立了“十二五”期間中國風電開發目標,并提出發展思路。即按照集中與分散開發并重的原則,繼續推進風電的規模化發展,建立適應風電發展的電力調度和運行機制,增強風電裝備制造產業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完善風電標準及產業服務體系,使風電獲得越來越大的發展空間。
2012 年7 月9 日,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規劃列出了“十二五”期間中國風能產業發展路線圖的重大行動:建立風能資源評價模型、標準、檢測、認證體系和數據庫;建立風電技術研發機構,突破技術瓶頸,開發與我國氣候和地理特點相適應的風電技術和裝備,滿足陸地、海上風電場建設需要;建立風電場功率預測預報體系, 建成風電大型基地配套外輸通道,解決風電遠距離輸送的消納問題等。規劃還提出中國風能產業發展的重大政策建議:實施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建成適應風電發展的電網運行及管理體系;加快建設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智能電網及運行體系。
風電政策體系基本完善
1. 配額制呼之欲出
2012 年12 月28 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征求《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開始征求各方意見。
配額制的法律依據是《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條,即對各省(區、市)規定電力消費總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比例指標,要求電網企業積極采取措施接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這也是確保實現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15% 的比例目標的重大保障措施。
2. 項目審批逐步規范
2012 年2 月16 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規范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特急通知,要求強化執行風電項目核準制度,新核準項目必須考慮電網送出條件和風電消納市場;加強用電需求側管理,積極開拓風電市場,提高風能利用效率。
2012 年3 月19 日, 國家能源局核準公布了“十二五”第二批前期工作充分、電網接入條件落實的風電項目清單;核準風電開發項目1492 萬千瓦,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83.7 萬千瓦,風電并網示范項目100萬千瓦。此后經過增補,核準的第二批風電開發項目合計達到2528 萬千瓦。加上2011 年核準的第一批2683萬千瓦,核準項目累計已達5211 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