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數額固定的擔保貸款,金風科技與國開行簽訂的風險補償機制中,公司承擔的風險實際上是浮動的,更難控制。
金風科技稱,“若國開行未能足額收到項目到期應付款項,有權直接從風險準備金賬戶中扣收資金支付。而國開行從債務人處收到金風科技墊付的款項時,則該筆款項應劃入風險準備金賬戶。而債務人若在項目貸款連續2個利息期之內仍未支付公司墊付款,則金風科技應使用包括風險準備金賬戶中的資金,全額回購債務人未清償的款項。”
這意味著,一旦Alexigros風電場出現違約情況,金風科技將承擔償還責任,全額回購債務人未清償的款項。
上海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俊對此告訴記者,“金風科技這次的情況可以算財務資助,因為這個是融資創造的產品,也可以算是提供擔保。”
根據《深交所信披業務備忘錄第36號》,“提供財務資助”是指上市公司在主營業務范圍外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外部主體(包括非全資子公司、參股公司在內)提供資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一)借款或委托貸款;(二)承擔費用;(三)無償提供資產使用權。
其中,上市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這意味著,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流程后,上市公司必須將情況予以公告。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律師也告訴記者,如此大額的類擔保金額,可能對公司的股價造成影響,應該予以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金風科技公告顯示,盡管距離貸款日已過去三年,且該項目目前已進入運營期,但上述4000萬歐貸款至今僅歸還340萬歐,尚不足貸款總額的10%。
對此,一位接近Alexigros風電場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Alexigros風電場前期測風數據與實際運營后數據偏差較大,風電場實際發電量低于前期估算30%左右,意味著風電場實際產出低于前期預估,進而可以推斷風電場運營不能達到預期收入。
“由于國開行是基于項目前期各項預測而非實際運營數據進行貸款評估的,則目前該風電場的償債能力低于預期。”該人士進一步向記者指出。
研發子公司“越俎代庖”
除以擦邊球方式,避開公告4000萬歐元巨額客戶貸款事項外,更有金風科技內部人士向記者指出,公司將Alexigros風電場21臺風電機組的訂單,交給旗下主要從事技術研發的70%控股Vensys的做法實在難以理解。
“瀏覽Vensys網站,可看出這個才百十來號人的公司此前在制造和售后服務方面的業績與金風科技相比幾乎微不足道。21臺風機的制造、安裝和售后,對于擁有數千員工的金風科技而言是筆小生意,但對Vensys而言則是天大的事兒,從無先例,恐怕以后也很難再有。”該人士向記者透露。
“在塞浦路斯這個項目中,項目方向中國的銀行尋求貸款支持,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的國開行為了支持中國企業走出去,理應指定中國企金風科技作為供貨方,何況金風科技為促成這筆貸款費了很大的力氣從中斡旋,于情于理,項目方都應選擇金風作為供貨商。但最終Vensys卻替代金風科技成了供貨商,金風科技卻還要為此承擔經濟風險。”上述公司內部人士表示。
該內部人士認為,金風科技占據天時、地利、人和的“嘴邊肥肉”最終讓給持股70%的海外子公司,甘愿將30%利潤拱手送人,且同時需承擔高達4000萬歐元的或有違約風險,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離奇的轉讓項目背后,Vensys公司的元老及現任監事會副主席Hugo Denker無疑充當了一個重要角色,其不僅持有Vensys公司股權,其關聯方還持有Alexigros風電場13.3%股份,對于Hugo Denker來說,也將享受買賣雙方兩邊的利好。
與該說法相對應的是,金風科技2008年收購Vensys報告書上也提及,德國Vensys是一家設計公司,擁有多項風電技術專利及專有技術,其技術已在全球范圍內轉讓,擁有技術轉讓的后續收益權。
從金風科技2008年至2011年報披露的情況來看,Vensys雖于2008年開始涉足整機制造領域,并獲得少量訂單,但其后利潤波動一直較大。
其2008年僅實現凈利潤256.11萬元,2009年開始獲得歐洲、美國市場
風電機組訂單,由此凈利潤快速攀升至8447萬元,但到2010年又大幅下滑至2281.57萬元。而上述2010年底接手塞浦路斯21臺風電機組項目后,Vensys2011年利潤大幅暴增至30987.73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近12.5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