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5日在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提出,要繼續進行資源性產品等價格改革,其中將“適時調整風電上網價格”放在首位。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呼吁,可以對現行的風電上網電價做出合理調整,但不應將調低電價作為價改的終極目標。
呼吁審慎考慮下調電價
關于資源品價格改革,發改委在上述報告草案中提出,要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抽水蓄能電價機制,適時調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門站價格,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其中,適時調整風電上網價格,列在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首位。
“調電價不是把風電電價降下來,而是用更合理的電價去支持風電發展。”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呼吁,在霧霾如此嚴重的情況下,政府應積極發展風電等新能源,政策之間應該互相配套。因此,適時調整風電價格,可以考慮出臺海上風電電價,或者調整不同風資源區風電上網電價標準,但從總體上降低風電上網電價還時候未到。
歷史地看,風電發電成本呈下降的態勢,風電電價的補貼水平也必然逐漸降低,電價補貼政策的最終目標是讓風電價格與常規能源價格相比具有市場競爭力。但是相比2009年,近幾年風電棄風限電導致開發商損失嚴重,可再生能源附加資金下發嚴重滯后,企業現金流緊張。此外,歐債危機和經濟大環境的影響讓前幾年生意紅火的CDM業務收益嚴重收縮。
而與此同,風電項目建設工程造價、風電場征地成本以及人工費等卻持續上漲,各地風電項目用于水土保持、環境評價、檢測驗收和資源附加費等投入不斷增加。此外,很多風電設備或未出質保、或剛出質保,實際經營期還未開始,風電項目真實的成本和利潤狀況尚不具備評估條件。
有鑒于此秦海巖認為,電價的下調將導致產業資金鏈更加緊張,并摧毀開發商們本已徘徊在盈虧邊緣的風電業務,進而拖垮上游設備制造企業,另一方面,電價水平直接關聯發電企業收益狀況,下調電價也將嚴重挫傷企業開發風電的積極性。
建議提高中東部補貼力度
秦海巖認為,風電電價調整的前提是改善棄風限電嚴重的現象、加快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結算速度、鼓勵銀行擴大對風電企業的融資力度、杜絕地方政府的亂收費現象等,保證風電項目收益的穩定性,才有重新評估和調整電價的基礎。
其次,對風電電價的調整事先要做好充分調研。目前,即使是相同的上網電價,各風電項目的盈利水平也有很大差別。因此,風電電價水平的調整,需要將風能資源、工程建設投資以及并網情況考慮進去,科學測算項目成本,再設計一套系統、細化的風電電價標準。
再次,風電項目有向中東部地區傾斜的趨勢,考慮到這些地區的風電電價補貼水平低于“三北”等風能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可以適當提高對這些地區風電項目的補貼力度。“不能僅為調電價而調電價。現階段我國風電行業還需要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如果此時一味下調電價,將違背產業發展初衷,最后適得其反,反而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秦海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