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沒更好的交通工具,用馬車跑長途是沒辦法。但在現代生活中,馬車就應該短途、特殊行業才使用。你非逼它上高速、跑長途,那就得讓機動車載著馬車跑。
這機動車就是火電。但馬車和機動車也要有個比例問題,馬車太多、機動車太少就拉不過來了。也就是說:建多少風電、就要再新建多少火電。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這么改善能源結構不知得到什么年月才能見到效果。
非連續性的風電、光電跟馬車相似的地方就是,都應該找到與之適應的利用方式、就近利用。所以,在興師動眾地建特高壓之前,能不能好好研究下就地發展哪些產業來消納風電呢?
官員的智慧和想象力都是有限的,還得“走基層、轉作風”,到民間找創意、出臺政策鼓勵老百姓幫著想辦法。比如,國華能源在內蒙用風電制熱搞個蔬菜大棚、雇當地人種點附加值高的農作物。看起來小打小鬧,卻可積少成多、惠民富民。當然,這比不上特高壓項目浩浩蕩蕩、功高望重,卻是在從根本上解決遺留下來的風電棄風問題。
說特高壓能解決棄風問題,甚至說風電占比例能超過50%更多是企業宣傳、政績需要,這并不能實現能源的清潔化。還是要讓高速上跑的都是機動車,把馬車留著短途代步;讓特高壓多輸送穩定的火電,把風電就近消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