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新能源財經數據顯示,日本海上風電裝機量只有40兆瓦,較英國的3689兆瓦和丹麥的1272兆瓦相去甚遠。
上述種種數據顯示出,日本一直在忽視潛力無限的海上風電產業。“日本對風電項目實施的長達3年的環境評估是制約風能發展的一個因素。”武宏川原表示,“電網結構的局限性也是主要障礙,缺乏將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的電力有效融入電網的手段。”
日本風電協會主席永田哲郎指出,將風電站列為環境影響評估法的適用對象,是致使風電產業無法大規模普及的絆腳石。
根據該法案,風電運營商投建裝機10兆瓦以上的風電站時,需要調查噪聲和對生態系統的影響,并報告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以征求意見。此外,30兆瓦以上的水電站、150兆瓦以上的火電站、10兆瓦以上的地熱電站,以及所有核電站都是環境影響評估法的適用對象。
“核電失勢后,日本意識到多元化能源產業是關鍵。”GE可再生能源業務負責人安妮·麥肯蒂表示,“除了太陽能,日本的風能潛力,尤其是海上風能極其可觀。”
在GE看來,日本完全有能力“駕馭”風電。核電站關閉后,日本幾乎是利用煤炭和天然氣來彌補核能的電力損失,隨后加大了太陽能的發展力度。
麥肯蒂補充稱,作為維斯塔斯之后,日本累計風電裝機量第二大的公司,GE為日本量身打造了一款裝機2.85兆瓦的海上風機,可以抵御強臺風、雷電等氣候的沖擊,非常適合日本這個被海環繞的島國。
日本的海岸線長3.5萬公里,海洋專屬經濟區面積大約447萬平方公里,位列世界第6。日經能源環境網指出,只要開辟出3公里見方的海域,就能投建100座7兆瓦級別的風車,發電量與大型火電站或中型核電站相當。如此看來,日本完全可以利用海上風電突破狹小國土的資源局限。